今天去宠物市场,的确是想买个宝贝回家的,因为大脖子家养的苍鼠“鼠”丁兴旺的,勾起了我养宠物的欲望。但是,我刚进宠物市场,很失望,所有欲望瞬间消失。。。
宠物,应该是“动物”。我们不是以高贵的“人类”的身份“饲养”他们,应该是把他们看成是家庭的一员。是要给他们快乐,而不是人为的把他们变成累赘,或者根本给不了他们适宜生存的环境。那个宠物市场大多是卖狗的,有很多大型犬,比如哈士奇、苏格兰牧羊犬、松狮等等。曾经在电视上看到,像哈士奇这样的犬类(我印象中是这么说的)有着厚厚的皮毛,因为他们从前生活在寒带那样寒冷的地区,为了保暖,他们都有两层皮毛,如果让他们生活在温带、亚热带这样的地区,他们会因为太温暖而得皮肤病。而且他们是喜欢运动的狗,如果你看过电影《南极大冒险》(eight below zero)就可以看到哈士奇在极地的冰雪中自由奔跑,而他们现在却被关在宠物市场不通风、闷热、狭小的笼子里。这是一个为了赚钱而做得很不道德的事。
还有猫咪和兔子。宠物市场的猫咪很少,有几家卖兔子的。兔子都打蔫了,不乐意动弹。倒是有几只老鼠爬上爬下的。。。真应该带上相机。
鱼仔问我拎回了什么,我说什么也没有。我觉得我并不能给他们快乐的生活,如果我上大学离开了家,我只能把它转送给别人,这是一件既痛苦又残忍的事,我不想再干。
转送,我已经做过一次转送的“恶人”了。在四年级时,我曾经养过一只京巴,叫奔奔,它是很可爱的狗。他好像能分辨出我们家人的脚步声,不管是谁回到家,他都会在门边安静地等。如果有客人来了,他会轻轻的蹭客人的腿。奔奔不喜欢狗咬胶,他喜欢叼只拖鞋晃来晃去,或是玩球。他追着我跑,和我分享冰激淋。他特聪明,我和姥爷教会了他作揖、算算数。。。可是,我把他送走了。当然,我是不乐意的。但在那时似乎是必须的。理由极其可笑:五年级学习紧张。现在再想,五年级学习紧张?!还不是玩过来的!可不管我怎么死磨硬泡,我还是把他送走了。我哭了。后来我又去看过他一次,奔奔已经长大了,但他还认得我,可他的眼睛得了病,模糊了。这应该是我的错,的确是我的错,后来,他们说,奔奔被偷走了。那个贼是很可恶的,但终究是我的错。“转送”事件可恶的事。对心爱的宠物,谁都不要再干。
昨天看中央三的一个节目:请对猫说,永不遗弃。现在的流浪猫太多,许多人都在帮助他们,包括我和我的朋友们。一根香肠,或是一袋牛奶,就可以帮助猫咪们过上几天幸福生活,让我去帮助他们,弥补我们的过错。请记住,我们做得不是对猫咪的恩惠,而是弥补遗弃的错误。
请对猫说,永不遗弃。请对所有的动物说,不遗弃,不转送。善待所有的动物。他们是我们的朋友。



宠物们。。。。。

露露爱喵
猫咪的窝

L芳愺Ed馨_
小弟--我的最爱
cathytao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