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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点生气,心情一点也不好,因手机欠费停机,下午去联通营业厅缴纳费用,看话费单据竟然每月多交五元炫铃费用(以前没注意过),不懂此项业务是什么,就询问了服务人员,她们解释,是联通开通话费业务捆绑的项目之一,很纳闷,既然是服务项目,就应该是当事人愿意接受才对,我从没申请过此项业务服务......她们解释说:我办理的这个业务,就是有这个项目,也是必须缴纳的,既然已经扣除了这项服务费用,那么消费者就应该享受的到才对,快一年了也没享受过什么炫铃的音乐心情,怎么会每月多交五元钱呢?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再次打电话找客户经理了解此项业务情况,她们又解释说,经查询,此项业务已经是开通的,至于没享受到是因为什么通讯网络的原因,又说,已将我的问题反映给上面了,他们尽快会跟我联系的,可等到下午下班也没等到电话......我准备明天拨打12315投诉电话,通过12315来解决,我认为这些业务都是;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或办理,擅自收取的,这是不合理(透明)的收费,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利,《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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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心情!

bingkafei
国王湖下的晨曦

冷血绝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