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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1、精神病患者甲在妻陪伴下外出散步,由于顽童乙的挑逗,甲受刺激追赶乙,甲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甲将乙头打破,问:谁应当对乙的受伤承担责任?为什么?
2、某两层高的酒楼顶上立着一块写有酒楼名字的招牌,重
15公斤。一天中午,刮起大风,将招牌刮掉,服务员出来将招牌放在楼顶上。不久,一阵狂风刮来,将招牌刮起,随风漂移20米后垂直下落,正击中在街上行走的王某头上,将其砸成重伤,住院治疗花去1万多元,出院后,王某要求酒楼赔偿他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一切损失。而酒楼称招牌下坠砸伤王某是大风所致,属不可抗力的意外原因,故酒楼不负任何责任。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问:本案中酒楼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了一家商场,因经营不善,亏损30万元,因为三人中甲最有钱,债权人要求甲还30万元给他
们。
问:①债权人的要求合法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②若甲还了30万元的债,他能否向乙、丙两人追偿?
4、甲公司有近1000平方米的房屋,委托某物业公司乙作
为其委托代理人将该房屋出租。丙公司急需1000平方米左右的
房屋,委托乙公司作为其委托代理人承租房屋,乙公司作为甲、丙双方的委托代理人,且在双方授权范围内,以甲、丙的名义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问:①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②该合同财产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5、个体户李某在拉水泥途中,遇车祸而受伤被送往医院。车和水泥放在路边无人看管,附近农民石某见后,主动把散落的水泥收拾装好,并从家中拿来塑料布把水泥盖好,看管20天。
问:石某可否要求李某付给一定保管费用?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6、甲买了一块瑞士罗马表,不慎在公园丢失,有人拾到后交至招领处,招领期过后,该人以拍卖方式卖给了乙,丙将该表盗走并以低价格卖给了丁,丁又丢失,被人拾到送至招领处。现甲、乙、丁都向招领处主张该表的所有权。
请问:谁有所有权?为什么?
7、某中学生甲14岁,因想打游戏机玩,没钱而将其母亲的金项链以很便宜的价格卖给了游戏机店的老板乙。甲母知道后,找乙要求互退项链和价款,乙不同意。
问:甲母能要回项链吗?为什么?
8、甲、乙两厂在合同中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应付给对方
违约金4000元,后因甲厂违约造成乙厂损失8000元。
问:甲厂应向乙厂支付多少钱?为什么?
9、甲、乙签订合同,乙向甲提供1000万元的货物,甲交给乙定金100万元,约定违约金为5%。由于乙没有按时供货造成甲损失80万元。
问:该如何处理?
10、张某,17周岁。一天,她到某公司以1000元购买一条项链,她父母认为张某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款。而张某提出她是靠临时工而自食其力的青年,表示不愿退货。
问:①张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②张某父母能否要求公司退款?为什么?
2、某两层高的酒楼顶上立着一块写有酒楼名字的招牌,重
15公斤。一天中午,刮起大风,将招牌刮掉,服务员出来将招牌放在楼顶上。不久,一阵狂风刮来,将招牌刮起,随风漂移20米后垂直下落,正击中在街上行走的王某头上,将其砸成重伤,住院治疗花去1万多元,出院后,王某要求酒楼赔偿他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一切损失。而酒楼称招牌下坠砸伤王某是大风所致,属不可抗力的意外原因,故酒楼不负任何责任。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问:本案中酒楼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了一家商场,因经营不善,亏损30万元,因为三人中甲最有钱,债权人要求甲还30万元给他
们。
问:①债权人的要求合法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②若甲还了30万元的债,他能否向乙、丙两人追偿?
4、甲公司有近1000平方米的房屋,委托某物业公司乙作
为其委托代理人将该房屋出租。丙公司急需1000平方米左右的
房屋,委托乙公司作为其委托代理人承租房屋,乙公司作为甲、丙双方的委托代理人,且在双方授权范围内,以甲、丙的名义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问:①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②该合同财产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5、个体户李某在拉水泥途中,遇车祸而受伤被送往医院。车和水泥放在路边无人看管,附近农民石某见后,主动把散落的水泥收拾装好,并从家中拿来塑料布把水泥盖好,看管20天。
问:石某可否要求李某付给一定保管费用?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6、甲买了一块瑞士罗马表,不慎在公园丢失,有人拾到后交至招领处,招领期过后,该人以拍卖方式卖给了乙,丙将该表盗走并以低价格卖给了丁,丁又丢失,被人拾到送至招领处。现甲、乙、丁都向招领处主张该表的所有权。
请问:谁有所有权?为什么?
7、某中学生甲14岁,因想打游戏机玩,没钱而将其母亲的金项链以很便宜的价格卖给了游戏机店的老板乙。甲母知道后,找乙要求互退项链和价款,乙不同意。
问:甲母能要回项链吗?为什么?
8、甲、乙两厂在合同中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应付给对方
违约金4000元,后因甲厂违约造成乙厂损失8000元。
问:甲厂应向乙厂支付多少钱?为什么?
9、甲、乙签订合同,乙向甲提供1000万元的货物,甲交给乙定金100万元,约定违约金为5%。由于乙没有按时供货造成甲损失80万元。
问:该如何处理?
10、张某,17周岁。一天,她到某公司以1000元购买一条项链,她父母认为张某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款。而张某提出她是靠临时工而自食其力的青年,表示不愿退货。
问:①张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②张某父母能否要求公司退款?为什么?
1楼
3楼
4楼
1:由乙的监护人承担责任,虽然甲是精神病,但其妻子已尽到责任,乙应当承担,又因为乙是无行为能力的人,所以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2:酒楼要承担,因为悬挂物要有警示标志,他们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3:合法,法律依据不清楚,甲可以向乙,丙要,因为他们之间具有连带责任
4:无效,我觉得不能同时委托给一个人
5:可以,按无因管理
6:归乙,甲丢失后,招领期已过,丙是盗的,丁是购买赃物
7:能,因为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8:4000吧,按合同
9:定金的双倍,加上1000W的5%
10:无效,张母可以要回,虽然是打工的钱,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到18周岁的人,靠自己取得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张某不符合,所以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2:酒楼要承担,因为悬挂物要有警示标志,他们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3:合法,法律依据不清楚,甲可以向乙,丙要,因为他们之间具有连带责任
4:无效,我觉得不能同时委托给一个人
5:可以,按无因管理
6:归乙,甲丢失后,招领期已过,丙是盗的,丁是购买赃物
7:能,因为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8:4000吧,按合同
9:定金的双倍,加上1000W的5%
10:无效,张母可以要回,虽然是打工的钱,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到18周岁的人,靠自己取得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张某不符合,所以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5楼
6楼
1:由乙的监护人承担责任,虽然甲是精神病,但其妻子已尽到责任,乙应当承担,又因为乙是无行为能力的人,所以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2:酒楼要承担,因为悬挂物要有警示标志,他们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3:合法,法律依据不清楚,甲可以向乙,丙要,因为他们之间具有连带责任
4:无效,我觉得不能同时委托给一个人
5:可以,按无因管理
6:归乙,甲丢失后,招领期已过,丙是盗的,丁是购买赃物
7:能,因为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8:4000吧,按合同
9:定金的双倍,加上1000W的5%
10:无效,张母可以要回,虽然是打工的钱,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到18周岁的人,靠自己取得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张某不符合,所以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2:酒楼要承担,因为悬挂物要有警示标志,他们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3:合法,法律依据不清楚,甲可以向乙,丙要,因为他们之间具有连带责任
4:无效,我觉得不能同时委托给一个人
5:可以,按无因管理
6:归乙,甲丢失后,招领期已过,丙是盗的,丁是购买赃物
7:能,因为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8:4000吧,按合同
9:定金的双倍,加上1000W的5%
10:无效,张母可以要回,虽然是打工的钱,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到18周岁的人,靠自己取得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张某不符合,所以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7楼
1.由乙,因为由于顽童乙的挑逗,甲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2.《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服务员出来将招牌放在楼顶上。所以不虞承担。3.(1)合法 因为在合伙过程中 ,合伙人应承担连带责任。(2)能向乙、丙两人追偿。4.(1)有效。因为甲委托某物业公司乙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将该房屋出租。(2)应有甲承担后果。5.可以。《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9楼
1,由乙的监护人负责。甲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其甲的监护人甲妻已尽到自己的义务,所以其不负责人,而乙也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乙的监护人并为对乙的行为进行阻止,所以造成的后果应由乙的监护人负责
2,由酒店承担责任,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所造成的伤害,有建筑物所有人承担
3,合法,因为在合伙过程中 ,合伙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
4,无效,一个代理人不能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
乙
5,不可以。石某并没与李某达成看管协议
6,乙。甲丢失后,在招领期并没去招领,丧失了所以权,而丁是恶意取得,顾没有所有权。
7,能。因为甲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出卖金项链是无法律效力的行为。
8,支付4000,履行合同。
9,偿还定金+5%的伪约金,履行合同
10,有效
不能,因为张某有稳定的收入,可以自食其力,其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2,由酒店承担责任,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所造成的伤害,有建筑物所有人承担
3,合法,因为在合伙过程中 ,合伙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
4,无效,一个代理人不能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
乙
5,不可以。石某并没与李某达成看管协议
6,乙。甲丢失后,在招领期并没去招领,丧失了所以权,而丁是恶意取得,顾没有所有权。
7,能。因为甲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出卖金项链是无法律效力的行为。
8,支付4000,履行合同。
9,偿还定金+5%的伪约金,履行合同
10,有效
不能,因为张某有稳定的收入,可以自食其力,其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11楼
13楼
14楼
15楼
1:由乙的监护人承担责任,虽然甲是精神病,但其妻子已尽到责任,乙应当承担,又因为乙是无行为能力的人,所以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2:酒楼要承担,因为悬挂物要有警示标志,他们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3:合法,法律依据不清楚,甲可以向乙,丙要,因为他们之间具有连带责任
4:无效,我觉得不能同时委托给一个人
5:可以,按无因管理
6:归乙,甲丢失后,招领期已过,丙是盗的,丁是购买赃物
7:能,因为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8:4000吧,按合同
9:定金的双倍,加上1000W的5%
10:无效,张母可以要回,虽然是打工的钱,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到18周岁的人,靠自己取得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张某不符合,所以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2:酒楼要承担,因为悬挂物要有警示标志,他们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3:合法,法律依据不清楚,甲可以向乙,丙要,因为他们之间具有连带责任
4:无效,我觉得不能同时委托给一个人
5:可以,按无因管理
6:归乙,甲丢失后,招领期已过,丙是盗的,丁是购买赃物
7:能,因为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8:4000吧,按合同
9:定金的双倍,加上1000W的5%
10:无效,张母可以要回,虽然是打工的钱,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到18周岁的人,靠自己取得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张某不符合,所以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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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案例分析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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