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长丰县人事局
关于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经中共长丰县委决定,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选调基本原则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 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检察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
2、具有助理检察员(审判员)及以上法律职务的检察官(法官),或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3、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三、选调名额:5名
四、选调方式、程序:
选调采取个人报名与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11 日至 30 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考者可直接到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表可登陆长丰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或到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领取。长丰县人民检察院网址http://www.ahjcy.gov.cn:8082/jcy-group/jcy-home/hfcf/index.htm,传真:0551-6677849,报名电子邮箱:cfweiyou@126.com,联系电话:0551-6676470。
(2)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和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3)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2008年7月5日前通知报考者本人。通过资格审查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原件,任命为助检(审)员法律职务文书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公务员身份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三张,在7月10日前到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接受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4)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二)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总分100分。笔试时间:2008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笔试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2008年7月25日在长丰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08年7月27日上午9时在长丰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总成绩,并重新排序,于2008年7月29日在长丰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报考人员面试后,应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复审。
(四)研究决定。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基本条件、考试、考察与体检结果综合分析,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入手续。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关于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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