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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财政核拨经费的省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包括自收自支管理的经营性事业单位,调减的5294.79万元经费将用于支援地震灾区 |
从省财政厅获悉,省直单位公用经费将在2008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减5%。涉及单位包括所有财政核拨经费(预算内、外、基金)的省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管理的经营性事业单位不在本次核减范围内。调减下的资金将专项用于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
据介绍,我省24所省属高校从2006年开始实行高校预算拨款体制改革,这些高校此次按拨款体制改革以前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扣减5%的方案实施。
按上述口径,省直单位公用经费调减经费5294.79万元。按单位类别分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调减3724.05万元,省属拨款体制改革高校调减1029.04万元,非省属拨款体制改革的学校调减541.7万元。
为了确保公用经费调减不影响单位的正常运转,省财政厅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的具体办法,切实减少会议、出国等经费开支,确实把压缩行政经费开支的要求落到实处。
支援灾区重建,创建美好未来!为灾区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这就是为灾区做最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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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圈】福建调整经费助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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