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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圈子:泉生济南 (500 人)

圈子描述:我爱济南 爱我济南
泉生济南
圈主:陈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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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的夏季-荷韵 8/?

标签:
我是美丽签名档

1

静得好像能听见泉涌的声音。 大笑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9-20

2

尽得济南神韵!
我是美丽签名档醉里试笔耽佳句 浪头飞舟过群崖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9-21

3

济南现在绿化的越来越好了,天蓝水绿
我打算下年办张年票 好好逛逛 路过
我是美丽签名档珍惜生活 奋发努力!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9-26

4

济南的秋季更吸引人!期盼博主再来几张秋色中的泉城。 赞 花开
我是美丽签名档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9-28

5

安良 在上文中提到:
济南的秋季更吸引人!期盼博主再来几张秋色中的泉城。 赞 花开

感谢鼓励,有机会寻找一下济南的秋天。 偷笑 握手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9-28

6

秋天到啦
来几张秋景吧楼主
我是美丽签名档圈友们谁飞找我特惠飞啊,订票热线053288995555 也可网上订购http://www.88995555.com可异地出票网上支付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10-20

7

【法援】揭发山东省供销社黄俊强等人涉嫌挪用公款和贪污的基本情况
让...我...们...互...相...搀...扶
一、 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白志钢,男,山东省供销社主任
黄俊强,男,55岁,1953年3月4日出生,系山东省供销社副主任,住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39号2#楼3-401
窦金明,男,36岁,1971年10月12日出生,系山东省供销社会计,住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1号
魏华,男,现任天鹅棉业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 主要犯罪活动:
1、利用手中权利和工作之便,指使各个下属公司动用大量现金,以购买购物卡、开具假发票等形式,进行财务报销,达到贪污的目的,比如,买服装、家电等等,开具办公用品、会议费发票等等,达到侵占公司财务的目的。
2、以走访、交际为形式,购手机、手提电脑、录放机、录像机等家庭贵重物品,然后居为己有,侵吞国有资产。
3、挪动公司巨额资金3000-5000万元之多进行炒股,谋取私利。
4、在公司职工宿舍的建设过程中和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收取工程建设单位的回扣多达几百万元,在上述建设项目中,同时还向电梯等供货单位大量收受回扣,其中最典型的几笔分别是上海和广州的两家电梯厂。
三、 挪动部分公款炒股的基本情况
(一)被举报人挪用公款炒股所涉几个公司的基本情况
1、山东天鹅棉业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系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于2001年6月5日批准成立,由山东供销社集团总公司(股份制)、山东江河棉花机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天元纤维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棉花机械公司(集体企业)、山东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集体企业)联合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兆武,任董事长职务。
2、山东供销社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系由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股份制)、山东省棉麻公司(集体企业)、山东省棉机公司(集体企业)、山东省山东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集体企业)联合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兆武,任董事长职务,被举报人黄俊强任总经理(同时兼任山东省供销社主任助理),上述二人均为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委派。
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1990年成立的集体企业,1992年兼称“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2001年山东省事业单位管理局对该单位的性质明确为行政事业单位。
(二)被举报人所涉在海通证券公司挪动公款炒股账户情况
1、“供销联合”账户
(1) 账户性质:该账户为山东供销联合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由被举报人窦金明管理,账户交易时间自2001年9月28日至2006年12月28日。
(2) 资金来源:该账户于2001年10月10日存入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于2002年7月5日存入312万元人民币,以上资金来自山东供销联合实业公司,全部买入国债,后回购拆入资金用于股票交易。
(3) 可疑资金:2002年7月8日证券蓝补99国债(5)44172手,不知国债来源及数量,现金取出金额为27万元。
2、“李奎军”账户
(1) 账户性质:该账户由李奎军授权赵立明管理,账户交易时间自2001年9月21日至2002年11月7日。
(2) 资金来源:该账户资金来自供销社联合账户2001年10月12日证券蓝补4900手标准卷(该数目与供销联合户同日买入国债4908手相吻合,怀疑为该国债的拆入),2001年10月回购拆入1400手计140万元,用于股票交易。
2002年1月31日证券蓝补15400手标准券,2002年2月28日证券蓝补11600标准券,2002年6月20日证券蓝补27000手标准券,以上资金来源不是非常清楚。
(3) 可疑资金:2001年9月21日,存折存入16.2万元,2002年11月7日存折取款17.2万元,现金取出金额为33.3万元。这些资金可能涉及被举报人挪用公款的情况。
3、“李玉芬”账户
(1) 账户性质:该怅户由李玉芬授权赵立明管理,山东供销联合实业公司承认该账户归该公司所有,账户交易时间2002年7月8日至2006年12月28日。
(2)资金来源:该账户资金来自供销联合账户2002年7月8日证券蓝补14920手标准券(同日供销联合户证券蓝补28920手99国债8,另外14000手标准券在李振江户),并于当日回购拆入1400手计139.93万元用于股票交易。
2002年7月22日证券蓝补14000手标准券,2003年2月27日证券蓝补12000手标准券,2003年2月28日证券蓝补7800手标准券,以上资金来源可能与被举报人挪用公款有关。
(3)可疑资金:2002年10月15日转账支票取出127万元(该账户127万元+李振江123万元+徐辉450万元+高建中500万元,共计1200万元付给山东三益实业公司),2002年10月25日现金存入27万元,现金取出金额为13.4万元。
4、“李振江”账户
(1)账户性质:该帐户由李振江授权赵立明管理,山东供销联合实业公司承认该账户归该公司所有,怅户交易时间自2002年7月8日至2006年12月28日。
资金来源:该账户资金来自供销联合账户2002年7月8日证券蓝补14000手标准券(同日供销联合账户证券蓝补28920手99国债8,另外14920手标准券在李玉芬户),并于当回购拆入1400手标准券,2003年2月27日证券蓝补12000手标准券,2003年2月28日证券蓝补7800手标准券,以上资金来源可能与被举报人挪用公款有关。
(2)可疑资金:2002年10月15日转账支票123万元(该账户123万元+李玉芬127万元+徐辉450万元+高建中500万元,共计1200万元付给山东三益实业公司),2002年10月25日现金存入23万元,现金取出金额为180.3万元(其中1570899.76元转入李奎莲等五个账户)。
5、“李奎莲”、“李奎兰”、“李高升”、“李文凤”账户
(1) 账户性质:李奎莲等四人均为济南市历城区华山镇人,“李奎莲”、“李奎兰”、“李高升”、“李文凤”账户的交易时间均为2001年10月19日至2003年8月8日。
(2)资金来源:“李奎兰”、“李高升”、“李文凤”账户2001年10月23日证券蓝补各10000手,“李奎莲”账户2001年10月23日证券蓝补5000手,2001年10月24日,上述四个账户共计拆入回购350万元,均用于股票交易,证券蓝补35000手的资金来源不清楚,以上四个账户无资金取出情况。
(3)可疑资金:2002年11月7日“李振江”账户转出157万余元到以上四个账户及李奎军账户用于拆入回购。
(三)被举报人所涉在天同证券公司挪动公款炒股账户情况
天同证券公司现已更名为齐鲁证券公司,天鹅棉业机械有限公司在该证券公司开有五个账户,这五个账户均由“陈玉东”进行管理。
1、“棉机公司”账户
(1)账户性质:该账户为天鹅棉业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交易时间自1999年10月至2003年6月。
资金来源:1999年10月18日至2000年5月15日,转入支票6次,转入资金1次,共计转入初始资金315万元,该资金全部用于购买股票,资金来源可能与被举报人挪用公款有关。
(2)账户交易情况:涉及大额资金二十几笔,比较大的交易为2002年1月11日资金取出800万元,2003年1月23日棉机供销内部转入880万元,于2003年1月27日用支票取出880万元。该账户盈利约34.6万元。
2、“棉麻机械”账户
(1)账户性质:该账户为天鹅棉业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交易时间自1999年10月至2003年12月。
资金来源:1999年10月18日至2000年5月15日,由支票转入6次,直接资金转入1次,共计转入初始资金315万元,钱部用于购买股票,资金来源可能与被举报人挪用公款有关。
(2)账户交易情况:涉及大额资金二十几笔,每笔金额30万至200万不等,该账盈利约148.7万元。
3、“棉机供销”账户
(1)账户性质:该账户为天鹅棉业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交易时间自2001年1月至2003年2月。
(2)资金来源:初始资金股份转入新疆屯河股票和1000股N宁沪高,从交易看,全部买入股票获得资金752万元。
(3)账户交易情况:涉及大额资金八笔,金额500万元至1100万元不等。
4、“棉机服务”账户
(1) 账户性质:该账户为天鹅棉业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交易时间自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
(2) 资金来源:初始资金约为200万元。
(3) 交易情况:资金存取六笔,4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
四、为了保护公共财产,维护法律尊严,请依法严肃查处被举报人的犯罪行为
白志钢、黄俊强和魏华作为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做为一名共产党员,没有认真履行共产党员应尽的职责,反而利用手中职权,随意挪动单位资金,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使所属企业的经济效益急剧下降,广大干部职工怨声载道,并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黄俊强、魏华、窦金明等人为了自己的金钱利益,利用国家和企业给予的职权,挪动国有资金,贪图享乐,已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对于其犯罪行为,如不及时侦破和制止,将会进一步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我们曾多次向相关单位对以上事实进了长达五个多月的举报,但迟迟没有听到各相应机关对于上述所举报的犯罪人进行处理,检察机关是代表正义惩治职务犯罪的司法机关,虽然说官官相护,但我们相信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司法检察机关能够做到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神圣职责,与以上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相对照的是我们大多数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都难以保证,这也是上述犯罪人贪污腐败所造成的结果。希望有关领导能够重视以上犯罪线索,对于犯罪人依法查处,如不对上述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进行查处,我们职工将通过到北京上访等方式,将白志钢、黄俊强和魏华等人的犯罪行为向党和国家进行反映,坚决惩处白志钢、黄俊强和魏华等党内腐败分子,以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有限公司职工
2008年11月7日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11-07

8

明湖荷花美景 爽 赞
我是美丽签名档享受自然不要改变自然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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