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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妈通电话,聊天说起毒奶粉的事。不禁说出我的审判:
杀无赦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无法告慰已经命丧奶粉的小生命们!
清楚知道有毒,有害,还做,属故意杀人。
危害公共安全,令天下父母忧心忡忡,惶惶终日。
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声誉,应以汉奸同罪。
按律当斩立决。
中国食品安全沦落到今天的境地,实为处罚太轻,造成犯罪成本太低,不用重法,定难改变现状。
对如此草菅人命,唯利是图,狼心狗肺之辈,断不可有妇人之仁。
杀,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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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无赦

寻找回来的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