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漫话(下)
避讳有时到了荒唐可笑、不近人情的地步。
五代时,宰相冯道的门客讲老子的《道德经》首章,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其中竟有三个“道”字,为了避讳,这个门客便这样讲:“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冯道自己听了,也觉滑稽,不禁哈哈大笑。
宋代的钱良臣讳言其名,他的儿子读经史,每见有“良臣”两个字,就都改读为“爹爹”。有一天,读到《孟子·告子下》中的句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就改读为:“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本想尊敬,反成辱骂。
宋朝时,田登作郡守,自讳其名,规定全郡皆称“灯”为“火”。宋朝每年元宵节,按惯例放灯三天,张点花灯以为娱乐。田登手下贴出公告:“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将“放灯”改为“放火”。于是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说法。
宋朝的刘温叟,父亲名乐(yuè),他终身不听丝竹之声,因为那是音乐;不游嵩山、泰山,因为那是山岳。徐积的父亲名石,因此他平生不用石做的器具,路上碰到石块要避开,不敢踩踏,遇到石桥不得不过,就让别人背着他,快步走过去。
避讳对人们的生活、生产也有关系。
《唐律》规定禁止食鲤鱼,人们捉到鲤鱼就要放生,违者杖六十。只因为唐皇室姓李,“鲤”“李”同音,鲤鱼也就杀不得,吃不得了,以至于还封给鲤鱼一个“赤鯶公”的封号(鯶,鱼名,即草鱼)。
北宋崇宁年间,谏官范致虚要讨好宋徽宗赵佶,说:圣上壬戌年出生,生肖属狗,因此,民间不宜杀犬。徽宗认为言之有理,于是下令天下严禁杀狗。似乎杀狗就是弑君。
明代的避讳还祸及生产。明正德十四年(公元1519年),武宗朱厚照南巡到了扬州。明皇帝姓朱,“朱”与“猪”同音,武宗的生肖又属猪,于是诏告天下:“照得养豕宰猪,固寻常通事。但当爵本命,且姓字异音同,况食之随生疮疾,深为未便。为此晓谕地方,除牛羊等不禁外,即将豕牲不许喂养,并易卖宰杀。如若故违,本犯及当房家小,发极边永远充军。”竟然禁止老百姓喂养、买卖和屠宰猪,违者一家老小发配边远地区,永不回还。这样一来,人们都不敢养猪了,一时间,沟渠河流到处都满是丢弃的猪。到了第二年,祭祀孔庙要用猪,一时找不到,只好用羊代替。
避讳有时甚至会弄出人命。
东晋时,前秦国主苻生,是个独眼龙,这个身体有缺陷的国君,忌讳的字眼特别多,有“不具”(不完备,有缺陷)、“不足”、“少”、“无”、“伤”、“残”、“缺”、“毁”、“偏”、“只”等等。有一次,他叫太医程延合药,问及人参好坏与多少,程延回答:“虽小小‘不具’,自可堪用。”意思是,即使那些小小的不很完整的人参,也有药效。可是,苻生一听到“不具”二字,便勃然大怒,当即凿出程延的眼珠,随后又将他杀死。据记载,类似这样的情况而被苻生这个残废的暴君剁腿、破肚、锯颈者,竟达数十人。
明朝初年,朱元璋作了皇帝,杭州儒学教授徐一夔献上一篇贺表,其中有这样的句子:“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光天”者,光辉达于天下也;“作则”者,作榜样也。可谓称颂备至。然而,朱元璋看了,不但不欣赏,反而大发脾气,破口大骂:“腐儒乃如此侮朕耶!‘生’者僧也,以我从释氏也;‘光’则摩顶之谓矣;‘则’字近贼。”下令将徐一夔抓起来斩首,罪名为“不敬”。原来,朱元璋贫贱时,当过和尚,也干过偷鸡摸狗的勾当。当了皇帝,怕人家揭他的老底,心存疑虑,忌讳良多。“和尚”、“僧”以至音近的“生”,还有光头的“光”,“贼”以至音近的“则”之类,都要避讳。徐一夔本想拍马屁,歌功颂德,却碰上了这个疑神疑鬼捕风捉影的朱元璋,于是胡里糊涂做了刀下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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