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这样一则报道:
6月8日上午,在江西省弋阳县一中高考点文史类第7考场,当文综考试结束交卷的时候,弋阳一中一名18岁应届高考女生婷婷(化名)因站起来无意识地摆动了一下头部。被在身边收考卷的婺源县汪有万监考老师突然挥起手打了一耳光,当时婷婷头“嗡”地一阵响,眼泪就冒了出来,考场其他同学都惊讶地看着她,婷婷被这一打吓坏了,不知所措赶紧跑回了家,在家里她独自躲进房间关上房门痛哭起来。
再看网上的评论,仅从某国内知名网站论坛上发文的题目就可以看出有多少人想棒杀了这位汪老师。
监考老师,谁给你打学生的权力?
监考老师如此野蛮为何般?
殴打高考生的败类不适合当老师
对考生心灵的伤害和未来的戕害应该由谁来买单?
教师队伍还需整体学好《教育法》
监考老师不需要“文武双全”!
可是,很快,我就在这些文章下面的留言的里看到了这样的文字:
其一:我是知情者,事情并不像讹传的那样,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文综考试结束后,监考汪老师开始收答题卡,这位叫婷婷的女生肆无忌惮的向后座的男生口授填空题答案,并用手指男生的答题卡的具体题目,后座考生已经接受其答案,监考老师汪老师制止,她却置若罔闻,汪老师只好走过去用手轻拍了一下此生的后脑勺以示警告,并说“国家级考试怎么能这样?!”,此生当时根本并未有任何反映,更不象他人所说“眼泪就冒了出来”,考场内的其它考生及场内另两位当地监考教师均未提出任何异议和质疑,对于她的作弊行为监考老师并没有不近人情的记过或取消其考试成绩。事情过后,中饭之前家长却立马跑到考点对监考汪老师进行人身威胁说“打死你”。监考汪老师不得不回避以自保。……下午英语考试结束后,婺源的其它监考老师乘座的车,被该考生的家长叫来的20余人团团围住,举着扫帚拦车打车,准备殴打监考汪老师,幸好汪老师早已离开。请问,世间还有没有公道,如此颠倒黑白?就因为其家长据说是什么“官”,就可以置国家级考试纪律于不顾?
其二:我就是婺源汪有万老师的学生,在平常的微机课上,汪老师一直都是十分地认真负责,我们有一点不懂的地方他就会详细地给我们讲明白。但如果我们上课大吵大闹,屡教不改他才会讲我们,但是从来都没有在课堂上动手!经过从多位同去的老师叙述,和调查的结果,当时的事实是:在6月8日上午,文史考试结束时,汪老师正在教师的另一侧收卷,而这位女生在自己交卷之后,扭头去教后面的一位男生。汪老师看了一段时间后,无法容忍这种舞弊的行为,便快步过去制止,由于气愤便在那位女生的脖子后部拍了一下,而非媒体所说的重重地打了一个耳光!并且当场没有哭,可见打得并不重。
中午时,她叫来了身为政府官员的父母,情绪十分激动,甚至扬言要打汪老师。下午,监考老师的车要回来时,他们组织人员拦下客车,寻找汪老师……而从这位女生父母的话中,也隐约地可以看出她的性格缺陷:娇生惯养,缺乏承受能力。另外据了解她平时也都是这样,很多老师都不敢得罪她和她的父母。而媒体们只是一味地攻击“打人”的行为,而缺乏真正的客观调查。难道媒体们仅听那位考生的一面之词就断定是汪老师打了那位学生吗?!真相是不会被歪曲的!
其三:高考监考感想
2008年6月7—8日我参加了高考监考,在正式上岗监考前进行了一天半的考务培训。这次高考监考,我感慨万千……3.老师是廉价劳动力。考务培训一天半,高考监考两天整,老师工作三天半,报酬是180元。《劳动法》明确规定: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三倍。今年6月7—8日是端午节假期,老师平时工资是50元/天,那么我们这次监考应得525元。高考监考高标准严要求难度大收入低,很多老师不愿意监考。这以后更多的老师不愿意高考监考,更加不愿意到永州市十一中考点进行高考监考。有人说:我拒绝参加高考监考,总不会为此开除我的教职。
其四:……该女生的父亲是弋阳县副县长,母亲是博物馆馆长。有这样的背景,这人会不放肆吗???2.当天(8号)该学生在接受调查时是承认考场严重舞弊,家长也承认女儿考场严重舞弊,且强调可以判零分但不能碰学生。
双方叙述出入很大,我仅就做为高考监考多年的一位普通教师,按常规做出如下考证:
1、第一种说法“交卷的时候……无意识地摆动了一下头部。”你没抽风吧,按规定交卷时考生只应该做两个动作,即起立和退出试场。第二种说法“扭头去教后面的一位男生”有可能是真。
2、第一种说法“在身边收考卷的”,按照规定,考生未退出试场时,监考教师要监视学生退出试场时有无作弊行为,敦促迟滞考生迅速离开试场,一般不允许在考生完全退出试场之前收取考卷。从你自己说的话里已经看出毛病了,因为老师已经在收卷,你还在试场已经是违纪了。第二种说法“汪老师看了一段时间后,无法容忍这种舞弊的行为,便快步过去制止”可能为真。
3、第一种说法“赶紧跑回了家”。按照规定,终考铃声响起,考生不带任何物品先离开试场,待监考教师收卷完毕,确认无误,没有漏掉未收的试卷、答题卡等相关考试用品并离开试场,考生方可回试场(试场是教室),取回自己的文具和准考证等物品。此时考场(考场就是那所学校)的大门紧锁,不允许出入。待监考教师在监考办公室接受考场工作人员检查,再次确认没有漏掉未收的试卷、答题卡并报告考场主考,经主考发令,考场大门方可打开,考生离开考场。这个“委屈”的孩子在大门紧锁时能“赶紧跑回了家”是不是长了翅膀?第二种说法“此生当时根本并未有任何反映……考场内的其它考生及场内另两位当地监考教师均未提出任何异议和质疑”及“并且当场没有哭”应该为真。
三点足以说明问题了吧。当过高考监考的教师不会相信第一种说法是真的,有悖常理!但是不明真相,甚至可能是根本就不愿意了解真相的一些人就象苍蝇发现了一堆大粪一样,一轰而上!为什么?骂起教师可以不怕有什么后果呀,教师好欺负!别说是教师没理的事,就算是教师有理的事,只要是为自己应得的权利呼喊一声,马上就会遭到斥责:“你还是教师呢!”
我自己亲身经历过一件事。我骑自行车在上坡时碰“倒”一个二十上下的小伙子,好家伙,马上围上一群人,要我赔钱,我很清楚,我骑的是自行车,又不是开的宝马,还是上坡,一个棒小伙子怎么就给我“撞倒”了!我说是要看病,现在到医院,花多少钱我认,但赔钱不可能。立马就有人骂上了,不堪入耳的语言就过滤了,大致意思是,让你掏钱是怕这一撞落下什么后遗症,为以后做准备的,你不掏钱就是不讲理。末了一句话最有杀伤力,让看客们都觉得我不对了。那句话就是:“你还是个教师呢!”我自行车后边的存车牌,让我暴露了我在社会上“应该”被各种打着维护正义旗号实际上而是用最无耻手段欺压的教师身份!
我还说什么呢?我质问对方,教师就天生是被胡搅蛮缠讹钱的人吗?可是我却发现周围人的目光中充满了对我的不屑。得,我认了,你当了教师,就注定了你的错误要被放大处理,我只能掏钱,然后逃之夭夭!
前几天,我为那个姓范的教师乱跑发文说了几句,尽管我一再声明,前提是范某人不对,只是重点一是可以批评,甚至批判,但不可以骂。二是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要我们作,不要在此事上浪费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就这样还是有人骂我!
其实我是想提醒大家从这件事上我们可以看出,当今社会,教师,乃至教育,都处在一个尴尬的地位。但也许是我行文的水平有限吧,让人觉得我是在为范某人辩解。我只是觉得好像有人在蓄意转移公众视线,用一个确实该打但却不是应该是让大家群殴的活靶子吸引了众多目光,而真正应该被全社会讨伐的人已经金蝉脱壳了。
在口号声中,教育是重中之重,要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教师也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而实际上,教育就是没娘的孩子一般,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里,要靠别人的施舍过活。否则,也不会出现在地震灾区倒塌最多的楼房是学校这类事。
而教师是为家长和学生服务的,也像是特殊的保姆,要看家长,甚至学生的脸色行事,因为家长和学生在服务这一意义上来说,是学校的上帝,而且现在这种想法不但在家长脑中根深蒂固的趋向,连我们教师中不少也趋于接受了——这才是最不能让接受的。
在这个号称“教师打学生”的颠倒黑白的事件背后,我看到的是,在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中,老师已经沦落为弱势群体。想一想,当学生受到生命威胁时,老师理所当然应该挺身而出;当学生出现问题时,一句“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就能让老师们的所有委曲噎在喉头;当老师忍无可忍稍动手脚的时候,家长们会不依不饶地“要求公道”;当学生或家长反过头来殴打教师的时候,社会和教育部门总是本着“教育为主”的基调,不了了之,还会要求教师要有“高风亮节”,要有容人之量……现代中国的老师们,不要说想动动学生,只要学生不来动老师,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还是我亲见,我原来工作的学校有一位教师对一个学生批评了几句,转身没走多远,学生飞来砖块砸在教师腿上。这个年轻气盛的教师反身追上学生打了一个耳光。得,家长说学生被打得脑震荡了!于是学生住院费用老师全包,还给学生做道歉。等人家觉得把教师折腾够了,人家有面子了,孩子的“病”豁然而愈。
恕我见识少,我当教师近二十年,没有见过变态到吃饱了撑着没事打学生的老师。我不排除有个别心理变态的老师。恕我把我前一篇博客的话再重申一次:
出了几个败类,马上就妖魔化教师,你们也不想那些“禽兽教师”是怎么出笼的?看过不少关于“禽兽教师”的报道,可是我没发现几个“禽兽教师”出身于正大光明的师范院校,往往是不知道什么贪官污吏的裙带关系混进教育界的,在一些小学欺骗孩子甚至是做后勤总务工作的人,他们能算教师吗?臭名昭著的“禽兽教师”程世俊就是一个典型,他毕业于沈阳医学院附属卫校,以校医的身份进入小学工作。有几个倒是也是什么“中师”毕业,给学生脸上刺字,但却作为“优秀老教师”受学校物质奖励能于当年前往青岛旅游的崔敏叶就是典型。
人们对教师职责认知的严重错位到令人悲哀的程度!作为人类文化承载者和传播者的教师群体并不比社会其他群体更加高尚更有教养。学校早已在教育局的英明领导下,变成了官场的中转站,教师在学校早已经沦落为被统治者,即使高喊了这么多年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可总是唯成绩论英雄,这样的职业哪还有什么尊严可言,前所未有的斯文扫地!
尊师重教的舆论欺骗,与教师的实际地位和境遇出现了越来越大的裂痕,在要出一定出学习成绩的压力下,教师的心理生活也相应地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分裂。日复一日的内心挤压与撕扯使得他们比已往任何时代都更加暴躁、冷酷、丧心病狂。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的报道频频出现(没有报道的类似现象当然更多),那些教师显然是想通过强调他们对课堂的控制权,挽回他们丧失殆尽的一点点尊严。在一个没有交流机制的社会,弱者讨回尊严的惟一途径就是暴力。请问这是谁的功劳?!
这几天刚高考完的学生填志愿,你可以问问,他们是不是想做老师。有个回答很典型:现在谁愿意当老师啊,为了学生好还要被别人骂。
听说过这样的事。有教师请求刚上高一的学生,如果有什么事情或对老师有什么意见,咱们怎么商量都好说,就是千万不能去告状!因为该校的一名教师在管理班级时,因为对某学生的言行作了批评,受到了其担任政府官员的家长的漫骂和纠缠,学校为了息事宁人,在明知教师无过的情况下,对教师作出了处罚决定。老师做到这种份上,真可怜!
这是当今教育的悲哀,更是当今社会的悲哀。教师只是万种行业中一种再普通不过的职业而已。什么都不高,就是要求高。就在写这篇博客的时候又有新闻了:
网友称乡政法书记夫妇殴打高考监考老师
快报讯(实习生 陈海飞) 高考已经结束好几天了,然而网络上关于高考发生的事件讨论却没停过。前日,有网友爆料,6月8日,安徽蚌埠固镇县实验中学高考考场,发生了一起考生家长殴打监考老师的恶性事件。
据网友“zhangvane”描述,6月8日上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徽省固镇县实验中学考场,一名张姓老师负责101考场监考工作,理科综合考试结束时,在考试铃声响过后两位副监考官从后往前已收十多份答题卡,张老师按座位顺序从前往后应该收一名女生试卷时,她拒绝交卷,仍继续答卷,此时离考试结束大约五分钟。张老师多次警告无效后,将该考生手中的笔抽掉,结束答卷。随后,张老师将其负责考场的所有试卷整理带走,进入保密室进行试卷装订工作。
事后,该考生为打击报复,带领其家长于12点左右冲入考试工作场所,其母亲年某对张老师进行野蛮撕打,并打其多个耳光,造成张老师脸部、头部受到创伤,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经其他老师报警,12点40分左右民警到达,带走当事人进行询问。19点左右,当民警对张老师进行询问、笔录时,该考生母亲竟当场威胁、恐吓张老师,说:“如果我女儿考上大学,就算了,考不上大学,你等着瞧!”
网友还指出,考生父亲叫吴子平,为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梅桥乡党委副书记,考生母亲为当地曹老集乡计划生育干部,夫妻二人均为国家公务员。
事后,记者打电话到固镇县教育局办公室了解事件处理情况,其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记者到截稿时止,还没联系上处理此事的相关单位。
还有新闻:四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会议在蓉召开。中国教育部周济部长在会上强调,学校的建筑抗震标准应高于民用建筑最高标准,“我们应该把学校建成最坚固和最安全的地方,在灾难发生时学校应成为群众的避难场所。” 谈到学校硬件的重建规划工作时周济说,教育系统的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规划要优先。“在设计上要提高学校的抗震标准,学校的建筑抗震标准应该高于民用建筑最高标准,要把学校建成最坚固最安全的地方。在灾难发生时,学校应该成为当地群众的避难场所。”
那么汶川地震之前呢?当人们责问范某时有没有想过,《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二十二条先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然后才有第二十四条说到:“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
大恶在前,有人“含泪劝告”要和谐,小恶在后,为什么出现人人欲得而诛之呢?尘归尘,土归土,不要转移目标,不要再炒作,就让小范在属于他的那个黑暗角落无人理睬遗臭万年吧,希望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类似事件不要在现代中国上演!



互联网上污浊水,惹起多少教师泪!

云遮世说
morinson
葡萄枝
说得好!
南山下人
旭日啸天
鸿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