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昨天等出了这样一条新闻:
北京市工商部门要求15种不合格冷却液强制退市
http://www.gov.cn/gzdt/2008-04/10/content_941270.htm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0日 来源:北京日报
4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近期对北京市汽配商品所做的质量监测情况,15种不合格冷却液被工商部门强制退市。据了解,所有不合格品的腐蚀试验项目均未达标,其中个别问题严重产品会在很短时间内使汽车冷却系统腐蚀穿孔,腐蚀产物堵塞冷却系管道,引起发动机过热甚至机件损坏。
据有关专家介绍,本次监测还发现,大部分产品冰点、沸点项目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包括标称北京玉洁清洁剂公司生产的“玉洁”防冻液、长春一汽技术开发油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效防冻液、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冷却液DF-Ⅲ等。不合格产品主要来自西三环丰益桥汽配基地、草桥汇丰汽车配件市场、顺义区南法信众合汽配城。市民可到市工商局网站查询不合格产品名单,如购买了上述不合格商品,可以凭购物凭证向销售商要求退货。(记者 窦红梅)
看过这篇文章之后我替北京的消费者觉得不平,他实际上提出的观点根本不对,首先,不合格产品就不应该上市,强制退市是必然的;其次,购买了不合格产品不但要退货,还要双倍返还货款和进行损害赔偿;第三技术监督部门应该就这些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处理,文章如果是只是在工商局网站无可厚非,但是在《北京日报》和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就不应该不考虑这样的事情了,是两个部门没有协调,还是政府没有关注这个问题呢?至少说政府的喉舌应该考虑的全面,应该考虑到各方面的感受!
再有一点就是,在北京市工商局的网站现在还查不出名单呢,而且这件事情是不是应该联想一下,别的地区是不是也有销售这些产品呢?



不合格产品只是强制退市说明了什么?

闲人闲语1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