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
哀悼汶川特大地震遇难者
五月十九日凌晨四时五十七分四十秒,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遇难者。

5月19日4时58分,北京天安门广场在正常的升旗仪式后下半旗,
以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新华社记者 唐召明 摄

5月19日4时58分,北京天安门广场在正常的升旗仪式后下半旗,
以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这是武警战士升起国旗。 新华社记者 唐召明 摄

5月19日4时58分,北京天安门广场在正常的升旗仪式后下半旗,
以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这是人们在观看升旗仪式。 新华社记者 唐召明 摄
| |
|
5月16日晚,为响应全国高校“熄灯三分钟,悼念地震死难者”的号召,北京大学多个学生宿舍在10点整准时熄灯三分钟,以示对死者的哀悼。37楼更是经过了精心的策划,在宿舍楼中用灯光拼成了一个硕大的“5•12”,以此让人们更加深刻地记住这一个特殊的日子,同时表达深深的悼念之情。
遂昌县城许多群众自发来到平昌广场,点燃蜡烛,哀悼地震的死难者,为幸存者祈福。 |
新华门、外交部等地同时下半旗志哀。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18日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
截至5月18日,汶川大地震遇难人数超过3.2万人。
附:《国旗法》第十四条:
根据国旗法,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第十四条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为普通公民降半旗的历史:
1999年5月12日,为沉痛悼念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我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中牺牲的邵云环、许杏虎、朱颖同志,国务院决定:1999年5月12日,北京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在地,新华社澳门分社所在地下半旗志哀。国家第一次真正赋予普通公民享受“降旗志哀”的权利,也是唯一一次!
5月12日(1999),新华门等处均降半旗志哀。
5月12日,历史竟然如此巧合,9年后的这一天,我国四川汶川地区发生8级强烈地震。5月19日4时58分,北京天安门广场在正常的升旗仪式后下半旗,以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 难同胞的深切哀悼。体现了国家又一次真正赋予了普通公民享受“降旗志哀”的权利。希望死去的英魂一路走好,活着的人好好爱惜生命。
每一次降半旗,中国人都要遭受不可估量的损失。但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为数以万计的无辜死难者降半旗志哀,将激发全国各民族人民的爱国热情,坚定全国同胞战胜灾难的信心和意志。 在这里让我们为我们的国家祝福祈祷吧!愿国泰民安!我们不怕,相信我们的生活肯定会越来越好!!相信中国人自己的力量!让我们众志成城,万众一心,抗震救灾,振兴中华而奋斗!!!
相关新闻:



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哀悼汶川特大地震遇难者



大海的胸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