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12地震灾后建设的建议书

关于5.12地震灾后建设的建议书
按:此次地震使得许多城镇需要重建,重建只要是建立在科学规划、合理设计、规范施工的基础上,应对相应等级的地震灾害是应该不会造成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的。我这里要强调的是大量经过这次地震破坏了的建筑物(包括城镇和农村建筑物)在相关部门的测评下(请注意,据我所知因为工作量的原因,专家们的鉴定意见通常都是在对建筑物现状进行非常粗略的目测后得出的,不可避免地,可能存在潜在隐患),给出了可以使用、加固后使用、不能使用的测评意见。因为涉及更多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这些数量庞大的建筑物的处理应该是相对于重建更为重要的灾后建设任务。
1、对于可以使用的建筑物,有关部门应该让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在使用过程中更为仔细地观察损坏的程度(主要是内部的部位,隐蔽的部位),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再次进行测评。
2、对于需加固后使用的的建筑物,有关部门应该给出一些通用的加固意见,由业主或者管理人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提出具体的加固措施,由专业施工单位实施,再由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此,必须强调的一点是,有关部门出具通用的加固意见非常重要,因为许多的农村自建房和城市居民点自建房甚至一些小区的加固施工很大程度上不能严格执行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的要求,给出通用的加固意见可以让业主和施工者获得技术指导,更大程度地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此举也是增加可操作性的一种方式(当然,笔者也不反对每一处加固施工都是专业设计、专业施工,我们应该预见到,做到这一点是非常难的,至少在我们的国家是非常难的)。
3、对于不能使用的建筑物,有关部门要给出拆除意见,并且监督限期强制拆除。因为此类建筑物拆除与否,什么时候拆除对于业主和管理人来说并没有太大的经济利益关系,但是对其周围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构成了威胁,在余震频发的时期,其威胁就更为明显。
4、涉及上述几类建筑物处理的经济问题,鉴于加固和拆除在时间上的紧迫性,政府可以考虑抽调资金进行补助,特别是需要拆除的建筑物,业主和管理人可能比较消极,政府甚至可以考虑统一拆除。
5、有关部门(主要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组织专家进行一些建筑物震后鉴定、震后加固、抗震预防设计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提高国民应对地震灾害的建筑科普知识。
一个普通的建设工程技术人员
2008 5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