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权力玷污的红十字
公盟评论2008 年第二十期(总第七十八期)
公盟研究员 许志永
红十字会,从1863年诞生起象征着超越国界超越政治的人道主义团体,来到中国近一百年后如今成了一个财政拨款的国家事业单位。既然是事业单位,就像中国很多官办协会一样大部分工作时间人浮于事,官气十足。不同于真正的民间组织,把这里的工作人员聚集到一起的与其说是信仰和爱心,不如说是一份稳定的收入。
这次地震灾害红十字会收到了数十亿的捐款,也第一次面临大规模的质疑,比如帐篷价格高,购买救灾物资吃回扣,管理人员冷漠,收取管理费等等。红十字会作为准官方机构还没有公布帐目的习惯,于是网易不得不中止与其合作。
在红十字会受到质疑的同时,大量的民间慈善却被认为“非法”。已经有新闻证实各地都有一些自发募捐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的叫停,比如牛博网的赈灾募集捐款的账号5月16日被冻结,而且在成都的志愿者被公安带去问话,并且要求“把善款转交给政府部门或是政府认可的慈善机构”。按照民政部的说法,“目前有权接受捐款的机构只有各级民政部门、中华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中国红十字会及各地红十字会。其他任何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募集社会捐助。”
从某种意义上说,收到数十亿的捐款与其说是因为红十字会的公信力,不如说是权力对爱心的垄断,人们的爱心只能通过政府垄断的极少数通道发出。而人们对红十字会的质疑是真实的,除了现实证据之外,从逻辑上分析,这样的官家红十字会也很难成为一个人们信赖的慈善组织。
真正的慈善事业必然是建立在信仰和爱心之上,没有信仰,就很难坦然放弃,没有爱心,慈善注定是机械的冷漠的。而中国的红十字会成了垄断权力体系的一个分支,其功能在于把社会的爱心,把人性中自然表达出来的善良吸收转化成“党和政府”的恩情。
在慈善事业官僚化的背后,是大量的民间组织“非法生存”。我国登记的30多万个社团,实际不止300万个,大量民间组织不得不工商注册。某个民间组织注册为公司,但从事公益活动,也就是说,名义上是赚钱,实际上专门做好事,但有一天民政局说这样不行,他们居然来追查“非社团登记却以民间组织的名义活动”。
随着社会自由度的增加,曾经被垄断的异化的人性中善的一面在迅速张扬,汶川地震是这种力量的一次集中展现。而这次震灾中一些民间慈善组织的“非法状态”以及他们面对的困惑也给我们的时代提出一个新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了,我们的社会也该开放了,中国需要改变大量的民间社会组织“非法生存”的状态。我们的政府应当明白,慈善事业注定属于民间,面对慈善事业,国家的角色不是主体,更不是垄断,而是制定规则,监督和保护。中国应该废止遏制社团发展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重新制定社团法,弘扬爱心,建立丰富多彩的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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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赞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