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思维如何能建立起“法治”秩序呢?!
在一次又一次的反腐倡廉运动中,我们都在指责那些不知廉耻的腐败分子。于是一次又一次的运动就在这样的责难声中轰轰烈烈地过去了。殊不知,正是这些对腐败者不自律、泯灭党性行为的指责,滋生了更大的腐败。因为这样的指责正是“人治”思维的典型表现。
何谓“人治”思维?我没有考证过专家学者的研究,但我觉得至少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行为规范靠“典型”。这是“人治”思维惯用的方式,表现为通过评先进树立样板,以正视听,弘扬积极行为;通过挖掘掏反面典型,揭露其滔天罪行,以抑制不良行为。但可悲的是,这么多年树的典型并没有净化社会风气;批判的反面形象也没有扼制歪风邪气。
二是品德修养靠“口号”。我很赞同这样的说法:人不能没有崇高,但又不可能天天崇高。崇高只是一种人性的理想,芸芸众生更多的则是平凡与普通。于是“人治”思维下道德标准空洞的崇高,不仅没有塑造出真正崇高的人,结果却抹杀了人性的真实。
三是是非判断靠“长官”。民间早有说法: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这是“人治”思维最深刻的表述。在“人治”思维下,没有客观的是非标准,只有“长官”的好恶。
总之,“人治”思维与“法治”秩序永远是双行道,无论我们如何呼唤民主与法治,如果不改变思维方式,我们无论如何标榜自己,永远只能行走在“人治”的崎岖小路上!



“人治”思维如何能建立起“法治”秩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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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