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
近日来,《河南商报》7月3日报道,郑州市出台《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其中有一项规定:公交车上不给老人让座,如果车长劝了半天乘客也不听,车长克拒绝起乘车,并可处以50元罚款。
网友们,看到以上新闻,你们想到了什么?
固然出台这个规定肯定不是为了罚款,其初衷是为了提高公民素质,但此举我认为极为不妥。先不说别的,假设真有这么一个人(已购票),他就是不听,车长便在车上与其“唇枪舌战”20分钟,最后没效果,车长在车辆穿行的马路上将该乘客赶下车,并处以50元罚款。就算过程顺利,请设想,这件事后产生什么后果?一:唇枪舌战,万一在吵起来,即时不吵,周围乘客也会烦;二:你半路把乘客赶下车,万一被车撞了责任是谁的?;三:这位乘客也是买了票的,人家没到目的地,你凭什么赶他下车?仅从此看,该规定没有可操作性。
让座,是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帮助弱者的传统美德,美德是一种道德品质,以法律去粗暴约束只会使道德变味。只要是道德规范,一般都是自愿,上车让座便是一种自愿行为,任何人、组织不应该去强行约束。我们说,让座,体现一个人品质高尚,让座不是作秀,如果以法律去约束,一部分人的让座行为便会成为做秀,因为他们的让座是因为怕被罚款、被赶下车。如果我们把道德都升为法律,岂不是没有道德了?!比如,在路上,有个乞丐向你乞讨,你必须给钱,这不是抢了吗?万一乞丐在要求高额施舍呢?难道为一个乞丐还要立上一大堆新法吗?再者,只要买票,坐到目的地是乘客的权利,车长没有权利将乘客赶下车,甚至处以罚款。
相反,没有法律限制道德的道德是纯洁的、是美好的、是闪光的。在这里,我认为让座是一种自愿行为,你想让就可以让,不想让就不让,其实也没什么,让座是美德,不是做秀,不要因还怕旁人指责而让座,也不要因担心人家说你做秀而不让座,只有这样,让座才是闪光的美德!
NTS BLOG 2008
DATE:20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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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评(1)——公交让座,罚款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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