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

来自圈子:朝花夕拾 (312 人)

圈子描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关注社会问题,珍藏生活思绪。
朝花夕拾
共1页 | 上一页   1   下一页

你有怎样的对手? 6/?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很多人都知道这一句。主人公荆轲,被记住了两千多年,相信还将继续被记下去。战国四大刺客,最成功的不是荆轲,功夫最好的不是荆轲,但何以独独荆轲可以被永久的载入史册,形象似乎还熠熠生辉?原因全不在荆轲,而在于荆轲的对手,荆轲刺杀的对象,在当时是“秦王”,在后来成为了彪炳史册的“秦始皇”。

      荆轲是因秦始皇而出名的。这点没有必要否认。虽然,对手不是荆轲选择的,但时代给了荆轲机遇,荆轲注定要永留青史的了。

      这是好事。

      美国曾有个知名作家,因为一个小报记者在报纸上诋毁他,气愤至极,和那个小报记者干上了。两人在报纸上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十几年了,斗得不亦乐乎。结果如何呢?小报成了大报,小记者成了大记者,唯独这个作家,白白失去了十多年的美好年华,再没有好作品出来,落得个一事无成,还留下“心胸狭窄”的骂名。

      何苦呢!

      很多人也不想如此吧,但被侮辱的事实摆在眼前时,还是会像那个作家那样,迫不及待的拿起自以为正义的武器,想为自己洗刷罪名,甚至发誓“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这种人,还天真的以为一定能得到舆论的支持,一定能分清是非黑白。这实在是美丽而幼稚的自欺欺人的谎言。

      这个世界,其实远不是我们想象的黑是黑白是白的如此分明。太多的中间地带,太多的灰色路线,太多的不确定因素,让真真实实生活着的人们,自自然然的被异化了。你非要较真,非要弄个是是是非是非来,只能让人侧目,招来非议了。

      一想到如此残酷的事实,让人很绝望。

      残酷的事实包括我们像荆轲那样不能自己选择对手。荆轲的运气是好还是坏呢?如果对手不是秦王,荆轲大概能够得手,虽然最终也逃脱不掉烹煮或车裂一类的酷刑,但英雄的心里是欣慰的,奔赴黄泉的魂魄是自豪的。

      是特殊的时代为荆轲选择了对手,也是特殊的时代让荆轲流芳百代。从这点上看,荆轲无疑是运气好的了。

      我有这么好的运气么?我可以选择自己的对手么?

      没有!不可以!

      注定要耗下去,直至血液停止流动,直至肌肉干缩枯萎,直至骨头被风化。

      注定要留下恶名,不能解释,不能辩驳。若企图这么做,则全是狡辩,全是为自己开脱罪名的借口。

      我是懦弱的,是胆小如鼠的,是患得患失的,是优柔寡断的。每次看荆轲是故事,就会在那里想:荆轲应该再等等,等那个最好的伙伴到来一起走,加大胜算;荆轲也应再等等,等自己的剑术练到炉火纯青的时候再出发;荆轲应该……而不应……

     但如果荆轲这样等待,他就不会是荆轲,就只能像很多平凡而平庸的人们一样,被历史的烟云湮没,不留任何痕迹。

     而我,就是这些平凡平庸的人们中的很不起眼的一个。所以我同情那个被小人纠缠着被迫卷入无端无尽的争吵与谩骂中的作家。

 

1

偷笑荆轲与秦王间实力的差距是明显的,他敢于选择这个对手,本身就是一种大无畏精神的体现~
我是美丽签名档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04

2

花开
我是美丽签名档青山不语仍自在,微水无痕亦从容。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05

3

大笑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一个比我强大一些的敌人,这样即可以享受乐趣又可以提高自己,不过不能太强大,哈哈~
我是美丽签名档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05

4

所以我同情那个被小人纠缠着被迫卷入无端无尽的争吵与谩骂中的作家。

——哈哈,你这指的可是做鬼也幸福那位?

我是美丽签名档青山不语仍自在,微水无痕亦从容。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05

5

如果是,其实大不必把同情心付出给他啊,因为人家根本并不会在乎民间的批评,那文字也并不需要我们认可滴,嘿嘿
我是美丽签名档青山不语仍自在,微水无痕亦从容。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05

6

手势-棒 手势-棒 手势-棒
我是美丽签名档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07
共1页 | 上一页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