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我在7月1日和2日晚九时许,使用过手机上网,但总共没有超过半个小时,由于上网速度很慢,我甚至连一个邮件都没有发送成功。
说起用手机上网,我不是想玩酷,而实在是另有隐情。去年2月,朋友拿走我的身份证后说是移动公司搞活动给一部手机。事实上,该公司所谓的活动,就是从拿到手机后的下月开始,无论打不打电话必须消费300元话费,直到消费够5000元、也就是说17个月后该活动才算结束。之后,我生怕影响到自己的信用度,便总是提前预存话费。但是随着手机资费不断的下调,其间即使我使劲打电话,可是多数月份的话费都在200元左右,这样只好每月给移动公司缴纳补差费用,最多的月份是130多元。
大概是6月18日晚上,我在西安需要将手机里的资料备份到手提电脑里,便拿出摩托罗拉V8手机的软盘安装在电脑里,此时发现了手机上网图标,于是随便点了后竟真的上了网。考虑到不知要花费多少费用,便在大概不到10分钟的时候下了网。次日上午,我通过10086查询话费,回答是目前的话费是300元(即使一分钱也没有打,每个月初开始便就这样说,等到超过300元后才说新的话费)。既然没有突破定额的300元,我便在次日晚依然上了10多分钟网。
我在6月下旬回到榆林后,有一天跑到移动大厅里查询话费,发现依然没有突破300元的话费,只是在清单里莫名其妙地出现了20元的“手机证券”费用。从来不买股票的我,感到此费用莫名其妙,但考虑到依然在我的300元必须消费里面,所以没有细究,只是当即叫营业员取消了这项功能。同时,我又意外地得知,和移动公司消费300元的合约要到2009年2月后才算结束,也就是说我到消费必须要达到7200元,而不是以前说的5000元。我要她们拿出合约,她们却说不清楚,只说电脑里是这些显示的。
等到6月份一完,我连忙查询了话费,尽管我在西安、榆林两地大量使用手机,但总话费才220多元,结果又白白给移动公司补缴了70多元的差额。
在话费不花别不花、反正花的是我的钱的思想驱使下,本来单位和家里有网线的我,在7月1日和2日晚上躺在床上又分别上了网,总共大概不到半个小时。而就是这不到半小时,竟产生巨额话费,这叫我感到十分惊诧,我思忖道:十多天前,在西安两次上网,当月话费依然没有突破300元,而在榆林两次上网(和西安的上网时间差不多),却产生如此巨额话费。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5日上午,我来到移动公司常乐路大厅。在服务热情的营业员的指导下调出了话费单子,一看更感觉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在6月份的GPRS单子上清楚地写着我使用了104次,时间从6月1日开始,而且使用这项业务好像很有规律,因为在17点左右的就有35次,总的上行流量是4217220k,下行流量是26228429k。我明明就在那两个晚上才上过网,怎么就成了104次了?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即使104次也没有收取我的过多话费。而再看7月的单子就令人高兴不起来了,单子表明我上了4次,总到上行流量为2779274k,下行流量为12143641k,其中竟然有1日的17点59分32秒、17点59分54秒,这两个时间间隔如此之短,何况此时我和朋友们在饭店里啊。另外,在两张单子上都明确地写着上网地点:西安市。而事实是我于6月3日到了西安,20日下午回到榆林。
我问身边的营业员:6月份我在西安的两次上网,怎么没有收取多少钱,却在本地收取如此费用?这样的费用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她回答说,因为4到6月公司搞活动,所以你上网只收取10元的费用就可以使用30兆的流量。至于手机上网的费用,是以流量计算的,每1KB的流量收取3分钱。这是国家定的价格。
她的回答使我难以理解。作为用户上网,为得是叫网络服务于大家,如果只说所谓的流量而连网页都打不开的话,比如我的两次上网都是为了发送电子邮件,但在连接的10多分钟里连我的邮箱都没有打开,实际没有使用却产生大流量,耗费用户的高额费用。对于流量这样的专业术语,我在怀疑国家真的按照所谓的流量计算网费的前提下,不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官员是否明白,他们是否也使用过手机上网?可否知道流量和用户之间的关系?另外,即使他们有这样昂贵的收费,为何不给用户发送短信通知呢?我6月份的两次上网他们没有通知,耗费如此费用也不通知。而平时,我经常接到手机尾号为1860到电话,给我推荐移动公司的新业务。仅在6月份,我分别在西安和延安就接到2个,如此产生的费用,究竟该谁来付?
面对我的继续询问,营业员说现在还有补救措施,只要你马上使用上网套餐,每月包月10元,就可以使用30兆的流量。
我更加地纳闷,话费已经产生了,竟还有补救措施,而且只要花费10元后,目前已经产生的430多元就可以一笔勾销,然后还能得到30兆的流量。我仔细算了一下(不知道是否算对),目前我花费430多元后产生的包括上行和下行到流量不到1500万K,而3兆应该是目前的2000倍,如果我昨天晚上不查询话费而按照30兆的流量继续上网的话,仅此一月费用便是430元x2000=860000元。这可在西安可以买一套别墅啊!
收费是收费,要说人家移动公司的服务真好!当我离开移动大厅回到家后不久,又有该公司的职员打来电话询问我的事情,这位女士说,之所以上个月没有收取我的上网费用,可能是在20元的“手机证券”费用里抵消了。同时她也继续建议,赶快采取补救措施,办一个包月上网服务,可以得到30兆的流量。
又是30兆!我感到茫然了。看来,榆林移动公司的这艘“贼船”,又在不知不觉中算是上了。
虽然上了“贼船”但我到心依然有些不甘,因为同船的广大用户实在是太多太多,许多吃着套餐的用户和那些开通彩铃换取几百毫升食用油的用户,甚至在船上还帮移动公司划起了大浆。面对他们高、中层,或者是正式员工数十万的年薪,看着自己屡屡被留神便上的贼船,我只好在这里寻求新闻媒体的支持,更要得到全国法律专家的援助,力争通过法律渠道,向移动公司讨个说法,以维护数以亿计的手机用户的合法权益。



20分话费近五百 以流量算话费是谁家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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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人
中国龙猫
快乐同行123
移动公司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将用户口袋里的钱“移到”他们的口袋里去。
兰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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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视明镜
文刀客 奇潭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