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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圈子:佳硕茶馆 (36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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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硕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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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把卖淫当道德问题处理ma 36/?

性学家李银河认为,没有受害者的性行为不应该用法律去惩罚

国性文化研究的“开山祖师”之一社会学家李银河在深圳何香凝美术馆进行了题为《中国当代性法律批判》的讲座。

  李银河在演讲中把中国当代性法律分为两大类做分析和批判:强奸、奸淫少女和侮辱妇女这三项罪名是有受害者的性犯罪;聚众淫乱、卖淫和淫秽品三项是无受害者的性犯罪。

  她指出,我国有关性犯罪的法律中,关于有受害者犯罪的法律条文问题较小,而关于无受害者犯罪的条文问题较大。她认为,没有受害者的性行为不应该用法律去惩罚,并主张卖淫非罪化。演讲之后,李银河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性法律应该与时俱进

  记者:你认为目前中国性法律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李银河:最大的问题是聚众淫乱罪。在私人场合下,两个人以上的性活动,法律视为犯罪,这是非常过时的,应该取消。成年人有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

  记者:你比较认同“性快乐说”并主张追求性自由,这会不会导致道德沦丧与“性泛滥”呢?

  李银河:我倒不觉得会有什么特别严重的后果。比如福柯就说过,法律根本就不该来管性的事。到底性能造成什么问题呢?比如强奸这一类,会是性带来的问题,但这种东西我觉得古今中外一直都有的,也不会说因为人们观念的变化导致强奸率的提高,还看不出这种危害来。

  记者:你认为中国的制作、传播贩卖淫秽品的法律太过时了,为什么?

  李银河:现实情况是,与“性”有关的东西已经泛滥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如果大多数人都在看,你还说他非法,那说明法律在现实生活面前,已经显得落伍了,性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

  把卖淫当道德问题处理

  记者:中国有无可能给卖淫立法?像荷兰那样给卖淫女发执照,并定期给她们检查身体?

  李银河:如果可以这样,那将更合理。不仅真正保护了妇女的权利,而且解决了因卖淫带来的社会问题。我相信会有这一天。

  记者:你的意思是不是主张卖淫合法化?

  李银河:合法化我不赞成。我比较赞赏的是“非罪化”,“卖淫非罪化”就是说把它作为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在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的一种交易行为,不管有没有钱参加进来,我们不认为它为罪,但是我们从道德的角度要谴责它。

  记者:你认为应该怎么治理卖淫问题?

  李银河:完全让它非法化、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先例是没有的,它会转入地下。一味打击会导致黑社会插足、警察腐败等社会问题。现在大家应该坐下来讨论一下怎么治理,找到一个效果最好的办法,而不能感情用事,把他们都抓起来。

  李银河,1952年生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后。著有《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等。是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也是当今中国最著名的社会性学家之一,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50位最具影响的人物之一。

各有个的观点,那么你呢?说出你们的观点吧

[最后更新时间为 2008-07-13 16:23]
我是美丽签名档

1

俺也赞成“非罪化”这种说法。
俺认为性这种事,只要不公开,不对他人造成直接伤害或所谓视觉污染,就不必太依赖于法律。
反之,就必须实事求是,彻底把所有娱乐行业都关闭,那种地方就根本没有干净过。
只可惜,俺说了不算。
我是美丽签名档俺本想笑傲人生 却无奈的游戏人间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3

2

刚才居然忘顶了,从头来过------
俺大力的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我是美丽签名档俺本想笑傲人生 却无奈的游戏人间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3

3

谢谢!支持! 握手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4

4

目前对于卖淫者好像只是行政处罚,而对于组织者有组织卖淫罪
卖淫者是弱者吗? 顶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5

5

林夕海子 在上文中提到:
目前对于卖淫者好像只是行政处罚,而对于组织者有组织卖淫罪
卖淫者是弱者吗? 顶

      卖淫者中真正为生活所迫的是及少数,相信大家同意吧,异地卖淫,回老家盖楼,吃几年轻春饭,攒一笔钱,带着丰厚的嫁妆嫁人,谁管你以前做过啥,笑贫不笑娼的现实存在,大家也认同吧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6

6

非罪化还是比较合适的!
主动也好被迫也好只是个职业而已!主动的能赚到钱,被动的也能有饭吃!
又有多少人是主动在工作呢,不也都是为了赚钱被动的在工作!
我是美丽签名档一壶铁观音,伴随午后的阳光,品人生的滋味!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6

7

是啊,可是大家想过没有,她们为什么要干这行,被发现的话,别人怎么看,自己又有什么脸面!
知道卖淫这一现实,哪个男人愿意娶,这也是现实吧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6

8

cornelius_wang 在上文中提到:
非罪化还是比较合适的!
主动也好被迫也好只是个职业而已!主动的能赚到钱,被动的也能有饭吃!
又有多少人是主动在工作呢,不也都是为了赚钱被动的在工作!

这可以看做一种职业,,但是这一职业却有悖大众的价值观!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6

9

打击卖淫!淫乱不仅仅是性的问题,它牵扯到人类社会的构建与和谐,是社会问题。不管是几千年历史的国家,还是西方与东方,卖淫合法化的是极少数国家,尽管西方国家对人性自由、性开放等问题关注研究的早,但仍没有主张卖淫合法化!
卖淫真的“双方自愿吗”,谁支持自己的亲戚朋友通过卖淫来发家致富!谁又支持自己的亲戚朋友去嫖娼!
对于人类自身的研究有许多的不了解,既然感觉卖淫是不妥的事情,就跟着感觉走吧!反对卖淫!反对嫖娼!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6

10

当然我们这里讨论的“非罪化”并不是“合法化”
法也并不只是刑法上的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6

11

看不明白,这样对谁有好处~
我是美丽签名档不管你穿上什么样的外衣,你都要清楚一点,你最重要的部分总是在里面!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7

12

我认为做为理论上讲:李女女士的思想是可以接受的,我认为对这一问题;我们如何对待这一现象和持什么样态度不是一回事,1,对这一现象和当事人,我们要有个平常的心,不可思想上走极端。2,提倡不提倡是另一回事,3,我个人认为没办法按道德来处理,因为这里确有犯罪行为,如:是否是自愿的,是不是成人间的,是不是有违公众性这三个原则,
是不是哪,现在实行太早点了,条件不成熟哟! 大笑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7

13

做为道德上的谴责,这个一直以来也是存在的,而是否做为犯罪,则不是我们说了算的,社会的 各个时期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也是不一样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7

14

非罪啊
对于许多卖淫者来说,所在行业本身就是一种煎熬,
他们面对的不仅是身体上的蹂躏,社会上的歧视,加其罪,恐怕是连做人的资格都给剥夺了!
非罪啊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7

15

林夕海子
你居然会关心如此深层的社会问题
应该 顶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7

16

呵呵,首先谢谢你的支持
我是学法律的,我想多了解下 握手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7

17

不懂~呵呵 赞
我是美丽签名档我的心始终伴随在你的左右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7

18

不懂~呵呵 赞
我是美丽签名档我的心始终伴随在你的左右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7

19

如果一定给一个词色彩的话,妓女应该是个中性词,而不是现在的贬义词,
一个谋生手段而已。
不支持,不鼓励,不排斥 ,我的态度。
社会太难了。
我是美丽签名档影子是我唯一的观众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7

20

词呢,总是加入了人的感情以后才用的更为广泛!而当今社会人们的观点就是排斥这个次的
但要说怎样规定,怎样处罚呢,还是需要研究的 握手 微笑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7

21

只抽烟头 在上文中提到:
如果一定给一个词色彩的话,妓女应该是个中性词,而不是现在的贬义词,
一个谋生手段而已。
不支持,不鼓励,不排斥 ,我的态度。
社会太难了。

 

 

 同意  

 在现今社会如果你去排斥别人就等于间接排斥你自己

 就只是一种谋生手段而已

 谁也不想自己堕落, 生活所迫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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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7

22

当今一夫一妻的社会里,卖淫显然是违法的 ,同时也会产生各种问题,如疾病等
有些人说卖淫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点怎么看呢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8

23

卖淫不能被认作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从有人类开始
类似于卖淫的是就随之发生了
当然那时还没有卖淫的概念
这一点从低人类一等的动物身上一直存在
实行一夫一妻制
只是人类摆脱了与动物为伍和野蛮的局面的一个表现而已
然后人类为了维护这种文明
不得不把人类祖先干过的某方面的事叫作卖淫
卖淫这一名词就成了这个所谓某方面的事的专有名词
而且在人类的意识里不断加深
久了就认为这某方面的事是错误的
有了法律之后
自然也上升到违法了
也就是说卖淫从一开始就有了;
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经济问题
或者任何利益问题
但当有一天(钱出现以后)
有人发现干这种事能够换到钱的时候
卖淫就和经济挂上了钩
在今天,卖淫与钱的关系紧紧地连在了一起
卖淫就是为了钱
而我认为,除了很少极少的一部分之外(这部分完全可以被杜绝),绝大多数卖淫者,在卖淫之前,都是被生活所迫
说百了就是被经济发展所迫,然后才会在无奈的情况下去卖淫
另一方面,只有有了求才有供,那些需求者又绝大部分是经济比较好的
这就涉及的整个社会的贫富等各方面的问题
包括体制问题
因此在现在完全不应该定卖淫是违法行为
而是应该定那些需求者为嫖娼行为,不管卖淫者是自愿还是被迫,当然是在目前情况之下
应为只要贫富问题 体制等问题存在,就存在需求问题,
卖淫也就自然存在了
只要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只要这个社会还存在货币,卖淫就永远得不到解决
那么只有到共和社会才会消失了
总之,当务之急就是解决产生卖淫现象的根源问题了,而不是
定卖淫的罪,这是无罪的,自然的,
而应定嫖娼罪
这个罪至少应当定20年,
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把需求者给吓跑了,呵呵o(∩_∩)o...
那时可不能搞腐败哦 在牢里蹲几天就出来了,可不行哦(这也是引发卖淫的一个因素哦)
对中国的腐败算是看透了,对反腐败一点信心都没有啊
流汗 流汗 流汗 流汗 流汗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8

24

我知道了你是学法律的啊
你可别告我诽谤祖国罪哦^_^
我要 闭嘴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8

25

强烈建议将卖淫合法化!尊重性工作者的权利!!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8

26

夜水苍澜 在上文中提到:
我知道了你是学法律的啊你可别告我诽谤祖国罪哦^_^我要 闭嘴

不要这么说,我只是学了点皮毛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8

28

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对这个问题就有不用的看法
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它也需要不断的完善 握手
欢迎提出你们自己的看法
谢谢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8

29

林夕海子 在上文中提到:
是啊,可是大家想过没有,她们为什么要干这行,被发现的话,别人怎么看,自己又有什么脸面!知道卖淫这一现实,哪个男人愿意娶,这也是现实吧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9

30

深潭泥鳅 在上文中提到:
打击卖淫!淫乱不仅仅是性的问题,它牵扯到人类社会的构建与和谐,是社会问题。不管是几千年历史的国家,还是西方与东方,卖淫合法化的是极少数国家,尽管西方国家对人性自由、性开放等问题关注研究的早,但仍没有主张卖淫合法化!卖淫真的“双方自愿吗”,谁支持自己的亲戚朋友通过卖淫来发家致富!谁又支持自己的亲戚朋友去嫖娼!对于人类自身的研究有许多的不了解,既然感觉卖淫是不妥的事情,就跟着感觉走吧!反对卖淫!反对嫖娼!

握手 握手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9

31

这是个社会问题
我是美丽签名档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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