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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博客圈
圈主:警校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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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精神病患者谁来管 0/?

 

    2008年7月13日至14日, 一名行为十分怪异男子连续二天跪在汽车站门口,情绪极度激动,他不断用头撞击地面,撞得额头红肿,神志不清,没人知道他是哪儿的,来这儿干嘛。后来群众报了警,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见状立即叫来救护车,将其送至市中心医院进行治疗,医院对他的伤口进行了处理之后准备安排住院,可这名男子又偷偷逃出医院,再次回到汽车站,几经周折,当民警再次在车站找到他时,见他神志不清,身上有伤,实在不放心让其独自回家,于是只好送交救助站,可救助站见该男子好象有精神病而拒绝接受。民警没办法,只得将该男子送往精神病院收治,并想尽千方百计,与该男子的妻子取得联系。
      15日上午,民警在高速路口处接到连夜坐车赶来的该男子的妻子,将其送往精神病院与丈夫见面,见丈夫安然无恙,妻子自是感谢民警一番,称赞民警助人尽心尽力,连称“好人有好报”。
      经医生初步诊断,该男子可能是由于旅途过于劳累,而患上应机性精神病。经过诊治,该男子目前情绪已基本稳定,但仍有幻觉产生。17日上午,该男子在妻子的陪同下,坐车返回海南省海口市。
      根据该男子身上所带身份证,知道其为江西省宜春市人。后经其妻子介绍,知道他们一家一直在海南省做生意,前段时间,该男子去到北京跑业务,此次,应该是在返海南的途中来到开平的,之前并无精神病史,家族也没精神病史。那么他为何会有其怪异行为?之前在他身上又发生过什么事情?又为何会来到广东?这些都不得而知。

    警察遇到这种事,伸出援手相助自是好的,值得赞扬,可我想这种事除了警察应该属于谁管?好几个警察为这事整整跑了二天,救助站可以精神病为由不收,公安不敢,倘若找不到他妻子,警察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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