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代快报的报道:江苏2008年上半年个税总收入为169.76亿元,同比增收44.65亿元,增幅为35.7% 。与之相比,江苏全省上半年GDP的增幅为1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13.8%。两厢比较,国家的个税收入增长远远高于个人收入的增长速度,于是专家们提出应该调高个税的起征点.
但是,仅仅抬高个税的起征点,问题是否能够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我的个人看法是很难.众所周知,个税的征收主要是用来调节国民收入,避免过于严重的贫富分化.因此,确定一个合理的起征点和一个合理的税率结构非常重要.但近来的起征点频频上调并不是因为国民的收入一下子水涨船高提高了多少,个税收入的猛增也是因为有一部分国民的收入太高了,而大多数的劳动者的收入依然在现行的起征点附近徘徊,同时起征点以下人数众多.因此,要切实提高国民的收入,上调个税起征点只是杯水车薪,解决的只能是起征点附近的一些人的一个小问题,更为重要的问题反而回避了.
我认为更为实际的做法应该在于两点:一是切实以法律的形式提高国民的收入水平.二是纳入国库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如何支出.
毋庸讳言,在中国大陆,劳动者的工资成本在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成本支出中占的份额还是非常之小,人民贫困的根本原因也正在于此,而不在于个税起征点太低.政府能否顶住资方的压力切实地还财富于人民,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痛苦抉择.
相反,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目的也正是在于以国家权力的形式对国民收入进行调节以完成其合理的再分配.而现在,如果不能从根本上的收入环节解决问题,国家的权力行使其等于无作为.现在的关键是如何让再分配更合理和有效.
所以,我反对单一的上调个税起征点,这是一个表面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却是一个实质错误的方案.



上调个税起征点不如切实提高l国民个人收入

秋水移云
南洋行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