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今天在搜狐博客首页看到一篇文章,说重庆市万州区近日对受百姓烧香叩拜的发光“石人”进行爆破清除,并已派人上山强行收缴烟花爆竹。但是一些官员却迷信,而且为了他们的迷信干出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已经到了鬼迷心窍、祸国殃民的程度。
我看了这则新闻以后,感到了一种强烈的不满。不为别的,就是因为现在的有些官员太不讲道理!老百姓的信仰是为了一种美好的愿望,包括对自己、对家人朋友、对财产甚至是来生的企盼。但是如果这种迷信狂热得过分,到了有病也要请巫师神汉来治,而不先去医院的时候,这就已经过分了。但是重庆市的老百姓显然没到这个程度,只是烧几柱香磕几个头而已。
迷信可以说是信仰的一种狂热程度,虽然不是积极向上的,但毕竟是每个人都有的一种权利。按说党员干部是不该迷信的,因为毕竟这些人已经有了信仰,就是马克思主义。但这并不象征这些人不可以和任何与宗教有关的事情沾边,只是说这些人不该像普通百姓那样迷信一块石头或者一棵树。当然,如果你非要迷信,是任何人也管不着的。但是如果这些党员干部因为迷信在贫困县盖风水楼、勾结“法师”进行敲诈、靠菩萨决定人事任免,就是祸国殃民了。如果这些人到处弄财神爷、八卦镜,到处找占星占名的网站并狂热地相信占卜结果,那就是鬼迷心窍了。毕竟很多宗教信仰都是劝人为善的,如果因为宗教信仰而祸国殃民,就已经违反了宗教信仰的初衷。
虽然事实证明那块传说是“菩萨显灵”的石头只是经过风化的反光矿物质,虽然老百姓都去膜拜那块石头,但是重庆市的领导干部爆破这块石头是不对的。重庆市的干部们美其名曰破除迷信,实际上就是干涉老百姓的信仰自由,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换通俗的话来说,既然你们可以为了迷信干出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来,为什么就不许老百姓有自己的一点点信仰呢?何况人家只是烧香叩拜而已,并没有做违反法律的事。既不像你们那样泯灭良心,又不像法轮功那样反动,凭什么人们就不许有信仰的自由?
现在有些干部一边在像这样“破除迷信”,一边在利用宗教信仰的名义利用公共资源搞迷信活动,这就已经成了中国社会的巨大毒瘤。中国人向来有见佛就拜的传统,而且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迷信的传统。这不是什么好习惯,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坏事。但是,如果一个干部在任就是修庙、请风水师、盖风水楼,甚至作为一个人民公仆,拿着纳税人的钱去迷信,这就是很严重的问题了。就像柏杨先生说的,做官的都不是人民公仆,简直就是人民公爷!柏杨的潜台词是什么?做为一个官员,拿着百姓的税款不去做好事,反而为自己的衣食住行甚至迷信打算,丝毫不顾还有那么多贫困的孩子失学,不顾那些特困家庭衣食不保!而且这些人为了自己的政绩,竟然还干涉普通百姓的信仰权!我真想说一句,有本事你去管官员迷信啊?他不管。官场就是这样官官相护,无休无止。如果长此以往,在干部中就会形成一种歪风邪气。
迷信本身是一种对美好愿望的企盼,比如求签、占卜、测风水等等。有的时候迷信已经渗透到了日常生活当中,比如现在有的女学生没事也会测测自己的星座、名字,会根据杂志的一个测试题测试自己的个性,会在晚上十一点请笔仙……这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我们迷信到走火入魔的地步,那就是问题了。我们现在该做的,就是区分正当和不正当的迷信。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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