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之王》 美国的老帮菜和小屁孩 10/?

《功夫之王》
导演:
主演:
对白语言:英语
发行公司: Blue Sky Media ...
上映日期:2008年4月18日美国
作为中国人等待了二十多年的两大动作明星初次合作,《功夫之王》的表现很难及格。影片开头云中出现的李连杰版孙悟空,其化妆造型令人失望,一方面是六小龄童版悟空的形象过于深入人心,最大的问题,还是不符合中国传统的审美观念,“拜托,有点专业精神好不好,毛都开叉了”。记得在一个访谈节目中,李连杰说他一直都想演一个不打的角色,所以他自己投资并主演《霍元甲》,在里面大讲武学修为大于打斗技能、人生哲理等等,不幸在发行前由于制片方考虑市场,国内上映时剪掉了很多说教,在北美影院里更是一点也没留下,仍然是打来打去,很是热闹。这部片子里,他满脸的毛都开叉了,还是不可避免得打了起来。然后镜头一晃,外国的小屁孩就醒了,显然是在做梦,外国人就喜欢拿弗洛依德说事。墙上满是中国动作电影的海报,电视里播放着不知版本的正在打斗的《西游记》。
小混混们戏弄小屁孩杰森,旁边的女孩说“小心,他会中国功夫”。小混混的头目问杰森,“你以为你是谁?华人?”。看过一篇回忆八十年代国外游历的文章,说当时外国人看了李小龙的电影,单相思地认为中国人都是会功夫的,所以在国外,尤其是在拉非国家,即使治安混乱,街头抢劫等人身侵害犯罪横行,但凡一个黑头发、黄皮肤、说一口流利中国话的人出现在街头,所有的小混混都只会离远了指指点点,害怕功夫而不敢靠近,酒店老板也乐于接待中国人,可以吓跑那些捣乱或抢劫的人。在他们心里,中国人就是Gong Fu。
小屁孩被认为是天行者,责任就是把金箍棒送返悟空手中。但小屁孩觉得不会功夫总被欺负,要醉侠教他武术,“Teach me fight”。美国人觉得功夫就是打斗,而不是修身养性,也不是育德开智,打不倒人的就不是功夫,他们是华山派的剑派,追求实效。出过国的人应该都知道,老美对什么都有兴趣,那是因为他还不明白其中道理,一旦知道没办法应用到商业,很可能马上转头走掉,边走边说“Just so so”。所以那个小屁孩回答醉侠得很干脆,“我不想把棍子送回去,我只想回家”。
古代的人怎么会说英语呢?几个黑头发、黄皮肤的演员一人一口并不流利的美国腔,看得心里难受。李冰冰这个白发魔女一鞭打倒酒店老板,一鞭打飞伙计,悠悠地来了一句“天下的男人都是骗子”。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到最后也没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即便是中国的观众也不是都看过《白发魔女传》,美国能有几个人明白?美国那些老帮菜们还夸“剧本扎实”,这评语下得和那句“男人都是骗子”一样没头脑。
再来看看庙堂会,双J大战是这部片子最大的噱头。两个巨星的功夫不必多说,保证了镜头的相对规整,后期剪辑不用依赖“暴风剪辑”做效果。其实袁八爷才是最大的功臣,能把这俩人各自塑造出一套打法来,配合他们的个性和命运,隐者无敌啊。
配乐有不少中国的传统管弦乐合奏,这一点值得称赞,商业入骨的好莱坞人总算是还有点脑子,把悟空和天庭改了个面目全非之后,没忘了拿中国的传统音乐配合。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比中国很多所谓的大片做得更精到,更有中国风味。
再抄两句台词吧,再烂的片子也有闪光处,哪怕这些台词出现的很突兀:
音乐是天堂和地狱的桥梁。
画家以泼墨山水为功夫,屠夫以庖丁解牛为功夫。从有形中求无形,充耳不闻,以万家之变才能独创一家;乐师以婉转悠扬为功夫,诗人用天马行空的文字倾国倾城,水弱于万物而水滴石穿。无形无状,功夫自在心中。
人如果真的无欲无求,那就是神仙了。但那样,他还能算真的活过吗?宁愿做一个凡人,爱别人,也被人爱。
推荐买碟子看吧,电影院就不要去了!



《功夫之王》 美国的老帮菜和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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