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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历史要在这里拐个弯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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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有机的共负盈亏机制

           ——构建国有企业适合自身特点的运作模式

    国有企业必须要搞好!这是由其固有的地位决定的——已成形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能力及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实力(且为集中拥有),决定了其在整个国家中的地位——中国国民经济的脊梁骨!国有企业如此地位必将决定:国企兴,则国家兴!

    企业有没有发展前途,取决于以下两点:一、企业的运作模式能否为企业吸引到优秀的经营者;二、企业的运作模式能否有效引导这些优秀的经营者都能自觉自愿、倾心竭力地追逐企业的最大发展。做到了这两点,就能够实现办法比困难多、让企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国有企业由于它的所有者——国家,作为非自然人抽象性的集合体, 无法直接对经营者行使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只能通过其代理人机构及其组成成份——自然人)来具体地负责实施。介于机构的意志表达是自然人意志表达的集合实际上决定企业命运的是自然人代理人然而, 由于不享有基于投资才能享有的资产受益权和企业解散后对企业剩余资产的分割占有权自然人代理人不存有和企业实质性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就绝不会像真投了资的私有业主那样以最认真的态度积极调整所有权落实的内容和方式,以求出台最合理、最富有实效的动力和压力措施最大限度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的发展没有合理动力和压力的回应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出卖雇佣劳动为生的经营者,有能力通过走正道获得合理回报的即非平庸者就绝不会违背市场经济条件下出卖雇佣劳动最根本的目的,选择或滞留于回报和付出不相称的企业更不会在这样的企业里不计回报为雇主的利益辛苦地忘我劳作!同样,由于自然人代理人看护国有投资认真程度的不足给经营者有机可乘,造成了经营者的严重腐败。经营者挟平庸、进取不努力、腐败于一身企业如何能好得了!至于某些颇具进取力的企业的经营者表现出来的积极的进取心,通常是由各企业特殊的用人小环境促成的也不是从体制上由所有权得以有效落实而必然促成的经营者的积极进取来实现的。

    由于国家所有者作为抽象概念体无法直接对经营者行使所有权的各项权能而企业又没有和企业效益息息相关能够给予企业经营状况之改善以足够热心的自然人来积极督促经营者进取那么别无选择,只能在国家所有者这个抽象性概念体之外人为地产生和企业效益有相当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形成该自然人和企业之间足够紧密利益共融关系使其产生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的强烈欲望来积极推动企业发展。同时,也为了一并调动企业效益最终创造人经营者的积极性,可以让经营者来充当这个利害关系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和亏损,由企业盈亏的最终承受人——所有者独自承受,改为由经营者和所有者共同承受,即共负盈亏,实质是所有者把部分资产受益权临时性让度给经营者,以换取经营者的拚力进取经营者和企业共负盈亏企业发展越好经营者回报越大企业亏损越多经营者的损失也越大企业的最大发展将成为经营者拚全力追逐的对象!

     企业的发展能否真正成为经营者拼力追逐的对象取决于共负盈亏落实措施的可操作性:激励力度的出让办法要能够实现不管多大规模的企业先行假设企业盈利水平/利润率相同各企业经营者都能获得和其业绩相一致的足够满意的激励力度企业发展越好经营者回报越大且激励力度还要与各自企业的规模相适应企业也都能接受其技术要旨是适合小企业的大比例能够向适合大企业的小比例 缓缓过渡大企业适合小比率的激励力度,否则,激励力度的绝对数太大,企业接受不了;小企业适合大比率的激励力度,否则,激励力度的绝对数太小,又不足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为此,可以考虑采用超额累加比率式分段计算的方法,来确定要出让的激励力度。此法之妙处,恰恰就是缓缓过渡:比如规定,企业年盈利500万以下, 经营者可获得企业50%的利润分成盈利500万以上,500万到5000万部分,比例为40%5000万到1亿部分比例为30%1亿到2亿部分,比例为20%2亿到5亿部分,比例为10%5亿到10亿部分比例为5%;企业年盈利10亿以上,10亿以上部分为2%。激励力度出让办法还要能够实现,企业利润率不同,经营者的回报也不同因为,利润率同样也反映工作质量,比如,分别用百万本金和十万本金赚得十万,虽同是十万,但工作质量显然不同,因而,收益也该有所不同——激励力度乘以企业的利润率即可为使不同的行业都能吸引到优秀的经营者、促进各行业共同发展,高利润行业应“砍掉”由行业优势创造的那部分业绩,低利润行业和负利润行业应“补上”由行业特点拖累的那部分业绩,在所有的行业中实现‘相同的付出、相同的回报’具体办法是,就各行业的获利难度和所有行业平均获利难度找差(所有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本行业的利润率)×本企业营业额;低利润和负利润行业的差额为正数,高利润行业的差额为负数。最终,用以确定经营者共负盈亏责任的计算依据由两部分组成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找来的差额。对于亏损,类推适用上述办法,既可使压力的力度和经营者的业绩保持一致,又能够把压力的力度控制在经营者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为吸引优秀经营者接手亏损企业,有必要平衡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之间获利难度的差异:可为亏损企业的新经营者设立一段缓冲期,期内以其前任最后几年的亏损额作为新经营者最初几年或一个任期的盈亏临界点(采用几年的指标是为了防止前后任经营者及自然人代所有者恶意串通搞腐败)。

     例1 某企业资产2亿,利润1000万,利润率5%,那么,经营者可获得[500×50% +(1000万-500)×40%]×5% = 23的收益(企业利润的2 .3%)。 2 某企业资产2000亿利润100亿,那么,该企业的经营者可获得1450万的收益企业利润的0.15 %,比例降为11/15)。

     从上例不难看出,超额累加比率式分段计算的方法出让激励力度,使共负盈亏获得了如期的可操作性不管什么样的企业企业的经营者始终都能获得和其业绩相一致的、足够满意的、且企业也都能接受的激励力度这样的可操作性是其它任何旨在调动经营者积极性的激励措施都难以达成的这可以从和共负盈亏的另一种形式——期权制度的对比中获得更清晰的认识:

      适用期权制度,由于缺乏有机的并具有广泛适应性的出让激励力度,即期权数量的办法无以实现不管多大规模的企业,所有企业的经营者都能获得和企业规模相一致的足够满意的期权数量期权数量还要与各自企业的规模相适应企业也都能够接受;如果再考虑到各企业盈利能力、行业前景和股票行情的不同(即使市值规模相同),期权数量就更没法确定了。出让数量只能靠个体协商来解决。虽说现代契约型社会的基础是协商,万事都可以商量,私有企业可以,只要股东会点头即可,但国有企业不行!因为国有企业任何方案的批准者都不是国有资产真正的利害关系人,企业的利益不是拴在他们肋条骨上的肉,这些人看护国有投资的认真程度及调动经营者积极性的迫切程度并自主程度均远不及私有投资者!协商的结果不是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就是经营者的回报不合理!股市是一个非常情绪化的场所,其行情是炒出来的,尤其是中国这样一个极其幼稚的“炒概念不炒企业”的“一个决定或一条消息就可以改变股市里的一切”的股票投机市场如果有人认为建立在一个本质上属于股票投机市场基础之上的期权能正确反映经营者的业绩,纯属放屁!进过股市的人对这一点都深有体会!经营良好、股价下跌企业的经营者拥有的股票不但不增值,而且天天都在往里赔钱,尤其是碰到大熊市,更是一连几年都如此!而经营得不怎么样的垃圾公司的经营者却有着丰厚回报!期权合理吗?期权还有一个不同行业的经营者获利难度难以协调的问题,市值相同的两个企业,行业不相同,股票行情不同,经营者的回报的不同,这又怎么解决!期权的适用范围非常有限,而共负盈亏可适用于任何所有制类型任何组织类型的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走企业制的企业,以及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综上所述,期权有着太多的难以克服的致命缺陷,只有共负盈亏才能适应国有企业所有者特点和所有权落实方式特点,成为管理整个国有企业群大型企业集团尤其是跨行业的企业集团调动其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经营者积极性的宏观管理工具

     不管什么样的企业各企业的经营者始终都能获得和其业绩相一致的足够满意的激励力度,企业越发展经营者的回报越大于是,①国有企业经营者昔日例行公事不甚积极的工作态度刹那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整个人从头到脚的感觉都是迫不及待!迫不及待地采取一切能够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增加利润/节约开支之举措来推动企业的发展——企业在每一瞬间壮大千百倍都不解恨! 在共负盈亏强大压力和强大动力的夹击下,企业的每一分钱都是经营者的挣钱工具,经营者丝毫的腐败盲动和漠然都会影响到企业效益/经营者的收益为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遏制自身腐败、盲动和漠然也将成为经营者积极至极的自觉行为取决于积极进取的预期所得,与腐败的预期所得及腐败可能招来的亏损分担之间的大小关系)!凭借共享盈利无可比拟的魅力,可以为企业吸引到优秀的经营者。这是一个不解决做任何事业都不会成功的问题做企业当然也不能例外!因为只有一流的人才才能认识到一流人才的价值、发现并正确使用一流人才;感悟企业的正确发展途径,领导企业走上以技术和经营为依托的高效率的集约经营的发展道路。反之,如果没有一流领头人领导企业走上集约经营的发展道路,企业就只能靠资源消耗、榨取廉价人工费及垄断等来创造一点低效率的低技术繁荣,而不能靠经营和技术来吃饭,所以,对经营和技术依托重的科技企业的日子不好过,科技股也不受人待见。没有一流的掌舵人,企业无以对人才产生强劲需求,超级人才可以去给外国老板打工,普通人才就成了多余的人,所以,才出现了一波又一波的读书无用论。而内资企业也就只剩下普通人才可以招募,即使如此,也不能给予实际的重视,造成这些本就普通的人才不够敬业、能力退化,使企业所有的行动意图都事倍功半,如此,要赶英超美永远也不可能! 有人说欧美强盗们“衰落”了衰落得GDP越来越少(海外资产却越来越多)、公司越来越小小得只剩下核心的研发部门和管理总部;我们强大了,GDP 越来越高、工厂越来越大但是向那些“小公司”支付的专利费和分红却越来越多!企业没有睿智的领头人,一切都白搭。经营者拼力进取,必将拼力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因素来推动企业发展,这就包括了科技的力量,因为睿智,会更有可能发现科学的力量所在,这就推动了企业的技术进步并对外部科研力量(科研院所)产生现实的需求,进而推动了企业增长模式的转变和整个国家的科技进步。

    共负盈亏有效地做到了以下两点:一、能够为企业吸引到优秀的经营者;二、能够有效引导这些优秀的经营者都能自觉自愿、倾心竭力地追逐企业的发展,促成企业实现了‘办法比困难多’,使企业永远立于了不败之地!让几十万亿的巨额资产“疯”起来,果如是,“中国威胁论”真正实现的日子至少要被提前20年!企业管理模式的历史国有企业的历史要在这里拐个弯了!!当然,共负盈亏仅仅是一个框架,还需要进一步系统化并大量的辅助措施和足够良好的外部环境才能有效夯实其效力,比如,如何获取企业真实的经营信息(这是共负盈亏能否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如何化解基层政权工作人员的腐败和渎职对处在国有企业体系最底端和国家监管力量最末梢的中小企业贯彻共负盈亏的冲击(政府工作人员的勤政与廉洁是关乎国家兴衰的又一核心问题),如何铲除伪劣产品/工程/服务、净化市场环境,等等,都很重要。

 

    对共负盈亏的灵活运用还能有效实现经营者对企业长远发展能力的培育  纵向”的运用:要想促使经营者刻意培育企业的长远发展能力,就必须得实现企业长远发展能力的不足能够影响到经营者的收益,这是由雇佣关系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具体措施设计的着眼点为,企业长远发展能力不足会影响到经营者离任后企业的盈利能力,所以,经营者要对离任后的企业经营状况承担责任;企业效益是前后任经营者们合力的结果,所以,经营者对其离任后的企业效益只承担部分责任;经营者对离任后企业经营的影响逐年递减,所以,责任也要逐年递减。具体做法是:延长对共负盈亏的使用、建立经营者责任顺延机制:经营者在离任后的一定时间内,对企业经营状况仍然要承担共负盈亏责任,但各年分担的盈利或亏损只分别相当于各年标准计算结果的4/53/52/5…… 这样,面对任期责任顺延期间的超长的共负盈亏,每一任经营者都会真切希望企业能在下任经营者手里获得最大发展,但是担心下任经营者不积极发展企业而使自己对企业长远发展的投入白费,然而共负盈亏消除了这种担心——下一任经营者也会拼命增加自己任期内的业绩,这样,每一任经营者就不会在企业长远发展能力的培育上有所担心而有所欠账“横向”的运用:对共负盈亏中的“亏损”做扩张理解,把对一些所有者特别在乎的项目的期待记在亏损项下,可确保经营者对这些项目的投入能够达到所有者所能容忍的最低标准,比如,把对研发费用投入的不足或净资产增加的不足记在亏损项下,可确保经营者如所有者所愿对研发费用和净资产进行最低的投入,不但如此,而且后者还夯实了企业长远发展的物质基础,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国有企业走公司制对共负盈亏的适用  国企走公司制不管怎么走,有一点不容置疑,就是和国有投资没有实质性利害关系的国有股自然人代理股东行使股权不会太积极对于那些国有股份额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介于公司制度的民主管理方式,其它非国有股股东掌握的股份就无力控制并促动经营者进取因而,这些国有股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仍将不得不适用共负盈亏来督促经营者进取。

     对于国有股没能实际控制的企业,介于公司制度的民主管理方式,其它股东就控制了决定国有资产命运太多、太多的合理合法的便宜工具,面对国有股的自然人代理股东看护国有投资认真程度的严重不足,国有投资的命运就绝对掌握在非国有股股东的手里了。面对如此之难得的凭举手之劳就可以暴发的机会,人的贪恋的本性当然不会放过这种情况下,以合作附加条件的形式要非国有股股东就国有股份额适用共负盈亏,则既可以凭借共担亏损的压力保国有投资的安全,又能够凭借共享盈利的魅力促进非国有股股东积极致力于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不会妨碍想合作的人加入(真正能吸引人的是企业的发展前途,而不是风险和机会均等、能为非国有投资者带来大笔额外收益的共负盈亏;在意这个条件的必是对国有投资有非份之想的人)。至于为什么私有企业实施公司制度,各方大都能相安无事,是因为这些企业里各大股东看护各自投资的欲望比国有股自然人代理股东看护国有投资的欲望强烈,不是没有人不想侵吞他人财产,而是没有机会。

              (本文原稿曾收录于《中国高等教育科研文萃》98年第7卷·中国三峡出版社

               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本人聘自己为常年法律顾问——本人之本职工作

                                                                    高俊文  2008.05.30 

作达人,拿大奖>> 分享 分享 |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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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只看到了盈利前提下的激励问题,但没有看到亏损时的腐败问题。只看到了管理者积极的一面,没看到管理者贪腐的一面。国有企业的最大为问题还是资产人格化的问题,这是国有体制中无解的问题。大量的资源被国有企业低效率的利用着!
我是美丽签名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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