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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圈子:散户股票交流中心 (49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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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大非减持的主体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0/?

谁才有权利进行大非的减持?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谁才有权利进行大非的减持?这个问题好像现在很少有人考虑,然而这实际上是当前市场上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只有弄清楚这个基本问题,大小非减持问题就有了根本的解决的办法。

对于现在市场上人们最为担心的大小非减持的问题,也是目前各方极为关注的问题。所谓大小非减持,就是国家股、法人股的减持。股改规定:在向流通股股东进行对价支付以后,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合法减持。按照目前的股价,其减持的规模大约为8万亿。数量之大,之多,对市场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难怪许多人视它为洪水猛兽,犹如巨大的堰塞湖,随时可能决堤。因此如何解决大小非减持问题,就是摆在当前市场上最大的问题。

现在有一个奇怪的问题:好像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随意减持国家股。这就很难让人理解?既然大非就是国家股,是国家投资的部分,其所有权不应该是企业,而应该是国家呀,是代表国家的国资委!国资委怎么能把国家股减持的权利随意交给上市公司啊,这是不是一个简单而基本的道理?把这个问题弄清楚以后,问题就不难解决了。既然上市公司无权对国家股随意进行减持,权利在国资委,那么是否减持?如何减持?就不是太大的问题了。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在行情高涨的时候,国家适当减持大非,既有利于国家取得丰厚的收益,也可以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在市场低迷的时候,国家适当增持,也有利于增强市场的信心。这就相当于我们现在说提到的平准基金。只要国家把国家股处置的权利牢牢地掌握在国资委手里,稳定市场的问题就不难解决。大家想:是不是如此?这样也不就能大大缓解大小非减持的压力吗?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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