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报道中可知,周正龙被抓获,并不是因为虎照,而是因为私藏了猎枪炸药和雷管。违禁物品的查获,是公安调查“虎照”取得的“战利品”。
有法律工作者称,周正龙利用假“虎照”骗省林业厅2万元钱,他已涉嫌诈骗犯罪,所以公安才介入调查。
省林业厅为了使用虎照,主动给周正龙2万元奖金,是否涉嫌诈骗犯罪,由于内幕没有完全揭晓,还无法从法律上作判断,此话题留待以后再说。
不论是涉嫌私藏枪支弹药犯罪,还是涉嫌诈骗犯罪,公安机关均有权对周正龙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按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周正龙被公安带走半个月也没有消息,肯定是被刑事拘留了。否则,公安没有理由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如果周正龙真的被拘留了,按一般规定,公安就应在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他的家属。而周正龙的儿子说,家里根本就不知他的下落,这说明公安没有通知。公安不通知家属,是担心“有碍侦查”吧?
这我就有些不明白了,公安称周正龙是因私藏猎枪炸药雷管被抓,这只是一般性的刑事犯罪案件。按法律规定,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侦查,可是安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称不知此事。不论是哪级公安机关侦办,毕竟从周正龙家查出了猎枪炸药和雷管,可以说是“人赃俱在“,将周正龙被拘留一事通知家属,难道还会“有碍侦查”吗?公安机关的做法,是不是在利用法律对特殊情形的规定做文章呢?
由于官方的参与,“虎照”事件在全国闹得不可开交,简直是无法收场。周正龙迟早要“倒霉”,这是预料之中的事。但没想到的是,事情竟会如此收场。真正的大“老虎”没打着,却打了一只小“老虎”。这样的结果,“打虎派”们不会满意,我等看客也颇为失望。
“周老虎”事件,全国人民都在关注。如公安也要参与“打虎”,请严格依法进行。



“正龙拍虎”怎么了?

超水平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