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三天接连发生恶
暴力袭警事件:一是贵州瓮安县“6·28”打砸烧事件,
万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烧毁多间办公室以及数十辆车。起因是一些
对县公安局
理该县一名女学生溺
亡的死因鉴定不满引发的恶
事件。一是
海“7·1”杀、伤警察事件,是
午9时,一名北京籍
子持刀闯入闸北公安分局连捅10
,其中6名警察1名保安不治
亡,3名民警重伤。据歹徒杨某供认,因
自行车受到闸北公安分局审查不满进行报复。
瓮安“6·28”事件还惊动了总书记并亲自过问此事,质问“一件很小的刑事案件为何会引发大规模的群
事件?”并指示贵州当地传媒应主动报道事件,“毋须对外封锁消息。”
这两起恶
暴力事件矛
均指向执法部门公安局,不能不令
倚案沉思。
首先声明:任何有各种正当理由下用恐怖暴力手段来解决矛盾,本
是坚决反对的。但当事
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极端手段以命相博却值得深思。
两起案件均为警方
理案件不满引起暴力对抗,也正如总书记所说,很小的刑事案缘何会引发惊
大案?这就不能不先问一下执法
员,办案过程中有没有仗势欺
?有没有不公?有没有循私枉法?是否黑箱操作?等等。
基层执法
员办案直接关系到当事
的
格尊严、名誉尊严、家庭稳定、社
活动、前途和经济等诸多方面。办案
员稍有不慎,很小的疏忽就会影响 到当事
一生的荣辱和事业的
败。
执法
员往往漠视嫌疑
的感受,动辄训斥打骂甚至动用刑具,以此来压服当事嫌疑
。殊不知
有三六九等,懦弱者逆来顺受,忍
吞声;刚强者则“舍得一
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布衣”也有发怒的时候,“布衣之怒,伏尸二
,流
五步”。那个北京籍“布衣”一怒就“伏尸五
,
流满楼”。
我们不知道
海闸北公安分局办案
员如何
理
车这档事,就事论事,
自行车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刑事案件了,一辆车也不过一两百元,还够不
判刑标准。案
越小,办案
员就越随心所
罔顾嫌疑
的不满。积忿难消,
告无门,盛怒之下,做出失却理
的举动。有为了一句不中听的话而杀
的,这种事不是没有。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强调:“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
一起打砸抢烧的严重群
事件,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因素。”石书记列举各种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
织,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及时有效的解决,干群关系紧张。并指出干部在思想意识
、作风
、工作方式方法
,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深为不满。
石书记分析得很到位,所谓“冰冻三尺,非一
之寒”。但是石书记把案件
质说
是“单纯的民事案件”,是调查后得出的结论,还是偏听警方的陈词?
贵州瓮安县政府网站有一张帖子,作者李新德,来源:中
舆论监督网,
期:2008年6月29
。帖子详细介绍了案
内幕:
死者李素芬,现年14岁,生前就读县三中
二年级。6月下旬某
,在县城河边遭到三名无业青年强
后掐死抛尸河中。警方接到报案后将三名嫌犯抓获,第二天以未
年
为由释放。经打听,三
中一
为县公安局某领导之子,另二
在县里也有一定的背景。死者只是乡农之女。之后,死者之叔婶到公安局讨个说法,在派出所遭到
攻击,婶婶还被粗暴地剪掉
发,叔叔在回家路
被不明
份者打
重伤。警方还和死者家属抢夺尸
,引起公愤。
千
万的学生冲向街
为死者喊冤,并烧毁数辆公
车。警察穿
防暴服打伤了二名学生。
官方和民间的说词大相径庭,孰是孰非,局外
不得而知。但是事
闹得这样凶,冲击、火烧党政机关,这简直是在造反了。如果仅是如石书记所说,是“起因简单”的“单纯民事案”,之所以闹得这样大,是因为有少数“别有用心的
在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
员
手参与”。但从帖子
看,参与者都是学生。
警方说暴
的起因是缘于死者家属对死因鉴定不满,恐怕这场暴
的关键就在于“死因”这个死结
。到底是溺
亡,还是
后他杀?这是民事和刑事的分
岭。全
公众盼望有个公平公正的鉴定结果。



恶性暴力袭警事件的背后真相思考(图文)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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