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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交新规引发的思考:当道德约束无力时,我们该怎么办?? 1/?

核心事件:2008年7月3日,《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提请审议,其中有一条规定称“乘公交不给老弱病残让座要罚50元赶下车”,此消息披露后,引发全国范围内读者和网友热议。后来,政府有关部门告示:该条例只是一个草案,可能面临再次修改,修改结果将在下次人大审议中会见分晓;还有半道消息称:这是个技术问题,是修改过程中的遗漏……

之所以此事引发全国性的大讨论,此因事情太过突然,远远超出了很多人的想像,也包括我自己。

有人大声为此举叫好,他们认为,是应该管管那些不自觉的行为和人了。有了这个规定,我们的车长就不用只局限于一味的提醒,而是理直气壮地执行“给老弱病残让座”的规定了,这样一来,可以让那些不自觉的人更加自觉自己的让座行为,更好地提高市发的素质和文明行为;而且这种硬性规定规范和加强了文明行为,既体现市民素质,又表明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但是,否定的声音却不占少数,甚至占据了压倒性优势。对于郑州市民,超过九成的调查者明确反对。有人认为:我买票坐车,公交公司有权利和义务将我送到目的地,与我让不让座无关;有人认为:这们的规定好不好,但这样强迫式文明乘车的条款难以实施,如果真遇到叫劲的,车上僵持不下,这车还怎么坐,耽误了其它人的时间和权利了,又怎么办;还有个认为:威逼不如表扬有效,可能适得其反;郑州75岁的李秀珍女士认为:“让不让座是道德问题,不是违法乱纪。这种规定会制造我们老年人和年轻人的矛盾。”

针对这样的现象,真的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我们反过来想一想,如果单一来看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普通的问题,如今搞得全国上下沸沸扬扬,是郑州市相关立法部门错了吗?不,他们没有错,而且热议中的各位也没有错。它之所以会如此闹腾,其主要原因就是:将道德问题法律化。 乘车时,给老弱病残让座,这在以前是一个道德问题,如果给它加一个硬性规定,那就法规化了,你不让不行。这就形成观点和碰撞、人性的摩擦。

我们反过来想一想,为什么会引起我们的主管部门会出此下策呢?我们想想,当一种行为只是简单地用道德来加以约束,不能约束的时候,应该怎么办。我们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我们来回想我们的公交车的状况以及在公交车上发生的种种现象,是不是有很多问题和现象值得我反思呢。举个例子:小偷,曾经的年代里,完全是一种“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令人羞耻的行为。如今的情况怎么样了呢?却成了人人害怕碰见小偷,被偷了,只能叹息自己背运,发现小偷了,还有人人喊打的勇气吗?没有,更多的别过头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还有人在被偷后,害怕小偷报复,反过来为小榆做证,我没丢东西呀,让好不容易出来的好人无言以对……。是的,我们鼓励大家给老弱病残让座,有的人让座了,但更多的人已经发展到并不愿意让座了,如果我们容忍这种状况发展下去,是不是会出现这种状况呢:“两个身强力壮的年青人走上公交车,车上人很多,早已没了空位。当他们挤道一个座位旁,发现是一个比他们更强壮的人,便又挤过两位老者,来到一个老人的座位前,把手一指:‘老头,起来’。随后,年青人坐下。老人站在旁边,看着大家别过头去,而车子朝前开去……”但愿这种的情况不要普发。

海天先生的博客写道:怀念毛泽东的时代。大家为什么会反过来出现此想法呢,对于此现象,可以说在毛泽东时代是不太可能发生的。而今天却普遍发生,这对我们这个几千年的文明古国,这个讲究尊老爱幼的民族,是什么应该觉得羞愧呢?

所以,对于郑州出现的这则新闻,大家应该好好的地去反思,自己应该在公交这个人多的公众场所,去作为点什么?有些问题,当道德无法约束的时候,让其法规法,也是一种万不得已的做法,只是说是一种没得办法的办法,下策的下策。但愿这个社会能真的有所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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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理解,向您表达我心中最深深的敬意!!!!!谢谢您!!!!! 微笑
引用 | 回复 | 发表时间:200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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