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0月4日至10月28日,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发生了三起杀师案。包括初中、高中、大学在内的三个教师先后为学生所杀。
在这几起杀师案中,被害的教师分别是:
山西朔州高中郝旭东。10月4日,山西朔州高中生课堂上持刀杀死老师--郝旭东
浙江省缙云县舒洪镇盘溪中学潘老师。10月21日,浙江省缙云县舒洪镇盘溪中学初三学生丁于真因害怕家访杀死女老师。而据同事同学反映,潘老师是一个工作认真负责、为人老实的好老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程春明。10月28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程春明课堂上被砍死。据该校目击学生称,嫌疑人为该校政管学院大四学生。
现在就差小学教师没有被学生所杀了。或者,全国这么大,当中已有小学生想杀师,只是他们能力不足,包括没有那个初三学生丁于真智杀教师的能力。
虽然小学教师还没有被学生所杀记录,但人们应当还能依稀记起,前年或前一两年,曾有过小学教师被学生家长所杀的报道。那时是教师到学生家中家访的,就在家访进行中,学生父亲用硬物砍死了来家访的教师。
远的不说,近在笔者身边的,也曾发生过一起学生家长进校殴打教师的爆力事件。
那是发生在一间乡村中学的事,我有一个同学在那里做教师。不幸的被殴老师班级中有一个“后进生”,主要是思想纪律“后进”,当然,这样的学生,学习也是不可能先进了的。
这样的学生,总免不了经常被教师教育教育一番。
可是,这个学生的家长却不是一般的家长。这家长无论在正道上还是歪道上都是一个非常有头面的人物,即俗话所说“红、黑、白”三道都能通吃的能人。这不,自已在社会上四面威风凛凛的,可下一代在学校经常为教师批评,连最基本的“面子”都没有,最基本的“威风”都无从提起,将来孩子长大了怎样做人?孩子一回来“投诉”教师这样那样的,家长禁不住就怒来心火生,恶向胆边生,带了人马直奔学校,直取孩子教师,直到把该教师拖进孩子教室当众掴了教师一记响亮耳光。
这件事,在当地,应该是一大事件。因为这个打学生教师的家长,他同时又是一位公务员,是地方一事业单位的副职领导。
但是事件发生之后,教师被打就被打了,人家公务员领导照当,后来还升了大官。据说,那教师还要因为自己“教育失当”向他们父子道歉才能平和解决了事。唉,这是什么世道?
教师被打,没人管,现在教师被杀了,才有“杀师案”后,应立法保护教师呼声,这是不是迟了点啊?
这不由不让人想起开教师自保之先河的范美忠“范跑跑”教师。
想想当时,大地震大灾难中,无数教师为保护学生而死,但是范美忠——一个后来被几乎被除数舆论完全打倒的“勇敢”而又“大自私”的教师,却选择了首先自救——自我保护。更为破天荒的事是,他事后在网上公开了自己先跑的行为和动机。结果,招来“范跑跑”大绰号,被几乎被整个社会所抛弃,最起码,教师资格不保。
范跑跑之后,国家,主要是教育部修改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师德规范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还是被很多人解读为“专门堵‘范跑跑’师德漏洞”的“保护学生安全”规范。舆论将此举视为对“范跑跑”事件的连锁反应,国家因此借新师德强调保护学生安全的重要性。本无可厚非。
但是,事情过去还不及半年,即在今年的5月12日发生地震,仅到10月4日就发生了如此令人震惊的“杀师事件”。
这个时候,让我们来重新审视范美忠,不禁发现,他真是开了教师保护的先河啊——原来“范跑跑”,不仅仅在于范美忠自己在判断到危情时要学会跑,所有的教师,在自己判断到有危情时——主要是学生都向你杀过来的时候,你怎么还不知道“范跑跑”对于自己的真正意义所在啊?愚师啊!
被杀之教师,教师队伍之中“愚人”啊!悼念你,同情你,还不由不责备你,但又要请你莫要怪啊——因为必须得提醒无数还活着面对凶狠学生和家长的教师——必须明白,学会自保,比等待国家立法来保护更加重要,也更加有效。否则,死于三尺之地断无定期。
附:"杀师案"后,应立法保护教师 http://blog.qq.com/qzone/23583043/1225284508.htm
该到保护教师的时候了
从2008年10月4日至10月28日,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已发生杀师案三起。
10月4日,山西朔州高中生课堂上持刀杀死老师凶手与被害老师没有任何仇怨,却揣着三把利刃,在课堂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连捅老师四刀。在其留下的一页 “死亡笔记”中,自称 “我就是个坏学生,还坏到家了……我恨老师,更恨学校、国家、社会……我要发泄,我要复仇,我要杀老师”“要让人意识到教师的混蛋”。被害的郝旭东老师家境贫寒,才华横溢,曾考中两所学校的研究生,创作发表了20余部小说和剧本。
10月21日,一中学生因害怕家访杀死女老师浙江省缙云县舒洪镇盘溪中学初三学生丁于真由于逃课,害怕班主任潘伟仙老师家访被家长知道,于是就骗老师说父母在山上干活,然后将老师带到山上,在山上无人之处将老师推下悬崖,当他发现女教师还没死,就选择用绳索把她活活勒死……在经历了整个作案过程以后,该学生居然还装作若无其事照常地回校上课。而据同事同学反映,潘老师是一个工作认真负责、为人老实的好老师。
10月28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课堂上被砍死晚上6点40分左右,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端升楼201室内,该校法学院教授程春明在上课前,被一个手持菜刀冲入教室的人砍倒,随后不治身亡。据该校目击学生称,嫌疑人为该校政管学院大四学生。
当我们把所有焦点关注学生安全第一的问题时,不妨转到如何保护教师生命安全的问题?一月内三起杀师事件,这不是偶然的,保护教师的问题更提上日程。之前,我们更多地强调保护学生。一旦出现学生伤亡事件,学校、老师都摆脱不关系,社会舆论大多倾向于学生。但目前,老师出现伤亡事件,由谁来负责?是学生?是家长?是学校?是社会?是中国教育?等等。当我们深思这些责任,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学生直接侵害的对象是一线教师。学生也许责怪社会,责怪家长,责怪学校,但他们发泄对象往往是老师,比如告状、顶撞、甚至实施暴力等。教师是高智力的行业,同时也是高危行业。教师在上课之外的付出是学生无法了解,为了上好一节课,教师花在这些工作的时间比课堂上比上一节课还要多几倍。但学生理所当然地认为教师满足他们的要求是正当,而且也是必须的,他们可能不了解很多客观条件教师是无法克服,也是无法改变,而那些客观的条件如课程特点、教学条件、学校制度、社会制度、文社会化、社会环境、舆论等等往往也是制约教师满足学生的重要原因。但大多数学生则认为,这是老师的错,因而教师是他们侵害的首选对象。不由想起在,国庆节前后,中国政法大学的“杨帆门”事件。该事件概况:某女生选杨帆的选修课,在最后一堂课,进教室交作业后就擅自离开教室,杨帆(国内著名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教授告诉她不可离开,该女生回复:“你不觉得这门课无聊吗”,随后双方语言冲突升级,出现肢体接触的场面,后来该学生被学工处找去谈话,而杨帆教授则被学校以影响学校声誉为由,接受处分。从这起事件来看,如果从原因对等责任去分析,杨帆教授是不该受到校方处分的,而中国政法大学“一刀切”这样简单的做法更是不妥。这也说明,处罚教师也应该有具体且可以操作的政策法规条款,同时也暴露现有教育法律法规的缺陷而。从目前的《教育法》《教师》《高等教育法》等系列教育法律来看,除了有宏观法律的规定外,其实涉及到具体的教学和管理,是难于用能在上述的教育法上找到具体的操作办法。因此,从屡屡出现教师利益受损的事件来看,制订保护教师利益的法规或政策的实施细则则是势在必行。



由“弑师事件”想到教师自保先河---范美忠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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