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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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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 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 鸣响。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曾玉燕)
[最后更新时间为 2008-05-19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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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佳
像风没有理由轻轻吹着走
让我们以这样的形式,向那些骤然逝去的生命致哀,将那些深陷黑暗的生命照亮,为我们历经磨难的民族积蓄生的力量!
limei194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