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夏都商厦的地下书店里走了出来。手里比进去时多了一本郭敬明的书。不是他喜欢,而是因为没有看过人们说的所谓剽窃的东西,所以想读一读。他还是喜欢探索新鲜的事物,去了解每一个他不清楚的事情。月亮他没有机会上去了,明星们也没有办法接近,所以只能去看看这些花几十元就可以了解得到东西了。他买的是那种字很小的合集,四个故事才29元,而单本的要25元呢。他还算聪明用最小的投资获取了最大的利润,只能委屈点自己的眼睛了。
广场上已经站满了来乘凉的人。在太阳落山后,城市里的各条街道将城外凉爽的风都运进了这里。他沿着地下室的台阶步伐轻盈的走到了地面上。在登上最后一阶台阶的时候他环顾了一下周围的人。把书的封皮转向了自己身体的一侧,迅速的向一条老街走去。
他习惯步伐比较快,步子不是很大。他知道这样让人看起来不觉得慵懒而有风度。他边过马路边从兜里掏出一支白色的香烟,放在嘴里。快到马路对面的时候他放慢了步子用右手拿住自己的ZIPPO。停了下来站在路边,眼睛看着马路上流淌车子。火苗开始燃烧,他轻轻地低下一点头把眼神放在火苗上,嘴轻轻的吸着。当第一朵烟花从香烟的最前端升起时他的眼神又开始移向一边。迅速的抬起头的同时开始迈步。火机带着火苗开始在手臂的带动下向下移动,在他身体的侧面画出一条完美的火线,快到裤兜的时候随着一声清脆的“喀”声,火被那个发亮的盖子切断了氧气。放好火机的手上来拿出叼在嘴里的香烟,同时一股被燃烧后的烟雾慢慢的从他的嘴里飘向空中。
他微微的笑了一下,为自己的这一连串的动作感到自豪。他的脑海里仿佛看见了,自己从书店里出来开始的所有的动作都被摄影师用了一组不间断的长镜头永远的印在了胶片上。自己正坐在沙发上欣赏着一个眼神略带忧郁的自己所表现出的十足魅力。也许他是一名特工在执行任务,也许是个情种在等待约会,也许是个暴徒在观察下手的对象。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在这个空间里的表现是如此的精彩。
这是一条老街,两边的建筑从他记事起就没有发生过变化。唯一变化着的只是走在街上的人。再也没有了童年时欢快的跑跳步,怎么走也都是随着老街墙面上的灰色一样越来越显得沉重。路灯的灯泡被一个个的罩子罩住了,他再也不能象小时候能清楚地看到光源。像这个城市一样,你如果认为它是光明的你却找不到光在那里,你如果认为它是黑暗的,你却依然能在夜色里看到一条条不知道通向何方的路。
他穿着一件白色带红绿两条竖道的KAPPA运动衫,蓝色的361度的运动短裤,一双李宁的慢跑鞋。还有一双不知道牌子的白色矮腰的运动袜。整个人看上去健康而休闲。只是架在鼻梁上的眼睛有点不太协调,但他不能把它扔掉,因为他要看清楚这个城市,最起码要看清自己要走的路。左手腕上的瑞士手表随着手臂的摆渡画出一条条耀眼的银光。右手纤细的中指和食指夹的白色的烟却始终低垂着,偶而将白色运送到嘴边然后再运回来。
各色的人与他交错或同行。他看他们,他们也看他。看平日里里给人家卖衣服的售货员自己走进小店去挑衣服,看卖菜的外来妹领着孩子在街上追闹,看老头搀着老太太慢慢的前行,不知道他们年轻时是不是也都出过轨。
饭店里怎么坐了那么多人,一张张小桌子上三三俩俩的摆着几道菜几瓶酒。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他不屑的看着吃饭的人,也感到纳闷。他不再喜欢下馆子了,总觉得点菜没有自己在厨房里研究怎么把新鲜的菜变熟,熟菜怎么变得好看,好看的变得好味道来得过瘾。再者这样的小馆子里的厨师他瞧不上的,他都自己会做。他从来不会喜欢也不想投资去买一个自己能做出来东西。
这样慢慢的一边思索一边走到了街头的路口,远远的就看到了一个小美女被妈妈领着,向路口走来。他停在那里看着他们不再前行,只是远远的望着,然后将自己移动到美女必然要经过的路边。小美女的眼睛与他的眼神交流的刹那间挣脱妈妈的手向他跑来。然后用手搂住他的腿,头贴在他的肚子上,抬起头冲他傻傻的笑着问道:爸爸我的发型好看吗?



他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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